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是為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而建立的,是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和中心環節。它是通過建立個人、企業、國家三位一體、共同分擔的住房貨幣化分配和建房籌資機制,形成住房公積金來解決住房問題,是一種社會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制度的核心和目的就是支持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滿足住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
貸款年限、還款方式、
扣款方式以及提前還款
今天為大家講解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貸款年限、還款方式、扣款方式以及提前還款:
一、貸款年限
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以出生年月為準),同時不得高于抵(質)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為準。
二、還款方式
借款人自愿選擇等額本金或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一)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本金固定不變。即本金在整個還款期內平均分攤,但所付貸款利息逐月減少,還款期內還貸額逐月遞減的一種還款方式;
(二)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在整個還款期內,每月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保持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增加,利息比重逐月減少的一種還款方式。
三、扣款方式
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辦理貸款時或貸款后可在柜臺或手機APP、個人網廳辦理對沖還貸業務,簽訂對沖協議,授權管理中心每月扣劃其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貸款本息,扣劃順序依次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在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同意扣劃其還款賬戶資金償還貸款本息。
靈活就業繳存人員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受理時直接辦理對沖業務)。
四、提前還款
借款人還款滿12個月后可辦理提前部分還款和提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不收取任何費用。
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證、還款卡到柜臺或通過手機APP、個人網廳辦理相關業務。
總監制/李會斌、席曉靖
副總監制/王曉宇
來源/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石磊
審定/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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