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被告人孫某(某機械公司負責人)在明知他人實施非法采礦行為的情況下,仍以提供設備的方式幫助參與非法采礦犯罪,2024年7月,通鐵法院以非法采礦罪對其判處相應刑罰。案件審理過程中,孫某表示:“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希望通過自己的行動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案件審理后,孫某主動向法院提交涉案泥炭回填整改方案。
2025年2月20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會同梅河口市公安局共同前往梅河口市紅梅鎮對這起非法采礦案件的堆土現場進行實地踏查,冬天泥土上凍符合泥炭回填作業對于季節條件的要求,法院、公安、村委會聯合監督落實回填工作,督促受損的生態環境及時修復,絕不允許生態修復淪為 “空頭支票”。
一、嚴厲打擊,守護生態底線
非法采礦行為如同生態的“毒瘤”,侵蝕著自然的肌體,威脅著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本案中,孫某通過提供機械設備的方式為非法采礦提供了實質性幫助,觸犯法律紅線,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判決,彰顯了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同時,法律的懲處并非終點,而是為了讓更多人認識到:生態紅線不可逾越,綠水青山不容破壞。
二、泥炭回填,為大地“療傷”
本案的特別之處在于,判決不僅關注懲處,更注重生態修復。在通鐵法院的指引下,孫某采用泥炭回填的方式,對非法采挖泥炭造成的生態破壞進行修復。通過回填泥炭,受損的土地重新煥發生機,植被得以恢復,生態系統逐步走向平衡。這一修復方式,不僅是以實際行動彌補曾經對自然造成的傷害,更是對美好生態未來的堅定承諾。
三、聯合監督,讓修復落到實處
為確保修復工作取得實效,通鐵法院聯合公安、村委會共同監督落實泥炭回填工作,修復過程中,明確回填時間、工作用時、回填方法、監督部門,從回填方案的制定到具體實施,都嚴格把關,確保每一步都科學、規范、有效,力求回填工作順利推進,各項流程精準落地。孫某也深刻認識到非法采挖泥炭行為的惡劣性質,積極配合修復工作,用實際行動彌補對環境的傷害。如今,泥炭回填工作已順利完成,曾經的瘡痍之地正逐漸恢復生機。
四、雙管齊下,懲罰與修復協同推進
“讓非法采礦者去回填,它的意義不僅在于生態修復本身,還是一次非常直觀的現身說法,是一場全民共享的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教育。”法律的意義不僅在于懲處,更在于引導人們尊重自然、保護生態。通過泥炭回填這一修復方式,我們看到了法律與生態的深度融合,也看到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希望。在回填現場孫某向法官一行表明了自己的決心,“我一定會做好泥炭回填工作,也會向村民們做好保護泥炭的宣傳,從破壞者變為守護者,接受村里的驗收,一定把被破壞的這塊地整好。”
通化鐵路運輸法院集中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以來,始終堅持讓每一份判決都落到實處,讓每一個生態修復方案都能見到行動,推動形成“破壞、懲罰、修復、監督”的生態修復閉環,落實好環境資源審判的“后半篇文章”。判決不是終點,而是生態修復的起點。未來,通鐵法院將繼續以法為盾,以修復為筆,推動懲罰犯罪與生態修復有效銜接,以司法之力為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賦能增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