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沒有享受物業服務,卻要全額交物業費”,這在長沙是過去式。
3月1日起,長沙的空置房可少交物業費。
長沙規定,新房交房后24個月連續空置,物業費打7折。25個月起連續空置,物業費打9折。
對空置房物業費實行階梯式優惠,無疑是個好消息。一方面緩解購房者的經濟壓力,另一方面,回應民生關注熱點。
這項“人性化”新規也意味著,已經入住后再空置的房屋,不再屬于物業費打折的范圍。
近日,江蘇鎮江等地宣布連續空置超過6個月的住宅,可減少部分物業費。
此前,江蘇省句容市曾發布相關規定,普通住宅空置期間物業費減免30%。在甘肅蘭州,長期空置的房屋也按照申請后按70%繳納物業費。
目前,全國已有包括青島、石家莊、蘇州等10多個城市宣布空置房物業費可打折。而蘇州市、常州市等地最早于2014年便開始施行空置房物業費七折優惠政策,至今已有10余年時間。
?房子沒人居住,就不存在利用公共設施和空間的問題,為什么要全額交納?
?如果業主6個月以上沒有實際入住,對物業公司日常工作量而言是有所減少的,物業費存在打折的空間,適當降低未入住業主的物業費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平原則。
像長沙這樣明確的規定,減少了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像長沙這樣實行物業費階梯式優惠,兼顧到了物業公司的權益,將政策對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限制在一定范圍內。
期待武漢有關部門早日出臺物業費打折的規定,減輕業主的負擔,更好刺激消費。
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70%的比例承擔物業費。然而,該條例在2018年進行了修訂,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并未對房屋空置期間物業服務費問題進行明確規定。
此外,《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也提到,關于空置房物業服務費的收取,可以給予折扣優惠的空置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此時,武漢應根據房地產實際情況,重新制定物業費打折規定。
建議在以后修訂法律、行政法規過程中作出“物業費打折”的全國統一的規定,在修改《物業管理條例》之機,明確規定未入住的空置房屋按照一定的折扣標準交納物業費。
2024年下半年,一場轟轟烈烈的“物業費降價潮”席卷了武漢。
?中海光谷錦城、招商依云華府、武漢天地云廷、綠地海珀御觀、金地格林東郡、朗詩里程、旭輝千山凌云、正榮紫闕臺、江山如畫、聯投光谷瑞園等在內的近百個小區降低物業費,下調幅度均超過10%,最高超過50%。
一方面是物業公司在當地相關規定下進行了主動調價;另一方面是在超三分之二業主申請后,經過雙方協調后對物業費進行了下調。
?在武漢,根據武發改價格〔2023〕467號文,武漢市中心城區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則將分為五個等級,有電梯住宅物業費為1.2元~3.2元/平方米·月,無電梯則為0.7元~2.7元/平方米·月。
當前,物業費降價、打折已是大勢所趨。
文|楊光華(地產寫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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