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昨天看到一個新聞,關于字節跳動公司的:
據報道:“2024年全年,字節共辭退違規員工353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9人。”
看到追究刑事責任39人,我多少還是很驚訝的,一個公司抓這么多人,還是成績斐然的。字節跳動公司即是大名鼎鼎的抖音公司,抖音——大家都知道,就這家公司的招牌產品。
不知新聞用“字節跳動”啥意思,那是抖音公司的“曾用名”啊。對此有點好奇,不過更好奇的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這39人到底犯啥事的啊?評論區的首評留言倒是好玩,算是一個劇透:
網友神評論:“把負責流量推薦的人都查一查……”
39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是不是流量惹的禍?我看還真的是大可能,要不又是為了啥呢?只有流量是最說得通的。
做銷售都知道客戶的重要,做老鴇都知道官人的重要,做律師都知道案源重要,做自媒體都知道流量重要。
媒體人(自媒體)沒流量,你再有才,再勤奮,也是屁用沒有。梵高作了一輩子畫,一生窮困潦倒,生前無人問津,死后一舉成名,每一幅畫都拍出天價。梵高的悲慘就在于生前沒流量,但凡抖音的哪一個大拿推一推梵高,他也不至于窮困潦倒一生啊。只能說,梵高生錯了時代,生不逢時。
如果梵高早遇到這39人(之一),或許命運就大為不同了。這就是流量的價值。
2024年11月5日,字節跳動內部曾發布《企業紀律與職業道德委員會通報》。通報顯示,103人因違法違規行為被辭退(含外包及實習生),其中11人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上述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11人中,從涉嫌罪名來看,其中1人涉嫌職務侵占罪,5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另有5人未披露具體涉嫌罪名。
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相當一部分發生在采購、競標環節。如通報披露,電商前員工徐某某、抖音前員工董某某、企業服務前員工徐某某等,均在采購、競標環節,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的價格采購,或為供應商提供傾向性資源扶持等方式,為供應商謀取利益并以此收受好處費。三人均因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4年8月12日,抖音集團曾發布“2024年上半年抖音集團反舞弊通報”。
典型案件有:“抖音前員工周某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主播提供不當幫助,并收受了好處費。”這是很典型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筆者搜索,互聯網公司移送公安及司法機關處理的涉罪員工大多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或者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排第一。比如抖音的這一個:
再比如騰訊的這幾個:
2024年抖音39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一方面說明了抖音反腐的決心,一方面又說明腐敗的程度,尤其是商業賄賂的程度,拿錢買流量的現象嚴重存在。惡已到不治不行的程度了。
流量本身沒有善惡,無所謂好壞。流量被好人運用,就是正能量;流量被壞人運用,就是負能量。近年來,流量甚至都泛濫到體育運動上,形成了畸形的體育飯圈。
對體育飯圈,昨天政協委員劉國梁接受媒體采訪表示,畸形飯圈文化的以下三類情況,應成為嚴厲打擊的目標:第一,采取駐地蹲守、代拍、機場圍堵、跟蹤、騷擾球員的方式,對球員造成了巨大影響;第二,部分網絡大V、自媒體長期惡意造謠、污蔑誹謗、捧一踩一、引戰引流,從而收割流量;第三,賽場上一些有組織、有目的、有針對性的對球員人身攻擊,和一些不尊重的行為。
劉國梁談的第二個方面必然是存在違法買流量現象的,“捧一踩一、引戰引流”,不花錢買流量怎么拉動惡意流量?都是千年的狐貍,這些套路誰不懂啊。而網絡平臺里有沒有內鬼?這也是明擺的;平臺里為什么會有內鬼?原因也是明擺的。
體育飯圈必須從惡意買流量摸排,把這個問題查出來了,體育飯圈問題迎刃而解。
抖音的39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許只是冰山一角。中國的新媒體蒸蒸日上的同時,各類問題也是泥沙俱下,不僅僅抖音,其他平臺同樣存在抖音的類似問題,反商業賄賂必須從這些網絡平臺好好抓起,認認真真抓起。一個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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