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廣東肇慶市懷集縣遭遇嚴重水災,據有關消息報道,洪水造成懷集縣19個鄉鎮均有不同程度受災,受災人口約30萬人,正當全國人民都在為受災的懷集人民祈禱、捐贈甚至奔向災區救災時一條“有人哄搶受災的趙一鳴超市”的消息在網上不脛而走,瞬間成為熱點話題。
據網友爆料稱,6月19日下午6點左右,趙一鳴超市旁邊的商鋪老板看到有人陸續進入趙一鳴超市內“拿”東西竟然無人阻止,商鋪老板給趙一鳴超市老板娘打電話卻沒有信號,于是她趕緊報警了。
后來得到消息的趙一鳴老板娘趕到店里,她看到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等很多人跑到她的店里見什么“拿”什么,于是她一邊拿出手機錄像,一邊試圖阻止眾人,可是勢單力薄的她根本阻止不了財迷心竅的賊,于是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店幾乎被搬空。
事后清點發現自己店內物品九成以上都被搶走,包括洪水到來后自己員工拼命搶救出來歸置到二樓的物品,甚至收銀臺里沒來得及拿走的幾千元現金也被一掃而空。
我們通過網上信息得知,參加哄搶的人中有所謂擁有“高法抗”超能力的大爺大媽。
還有或看起來年輕力壯或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年輕小伙。
還有“和藹”的母親帶著未成年的孩子親自示范什么叫有便宜不占白不占、什么叫無法無天入室偷盜。
事件發生后引發廣大網友紛紛議論,絕大多數網友都對這種無恥行徑口誅筆伐、義憤填膺。
但是竟然也有網友在為這些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之下瘋狂盜搶的“強盜們”鳴不平,說什么他們這也是無奈之舉,是因為災情發生后救援不力導致了民眾自救。
真的是無奈之下的自救嗎?自救需要把收銀臺里的現金也一掃而空嗎?要我說這就是妥妥的強盜行為!從法律層面來看所有參加哄搶的人都是罪犯!就算構不成搶劫罪起碼構成入戶盜竊罪了!
法律對入戶盜竊罪的定義是這樣的:
很明確,只要是入戶盜竊,不論案值大小均構成犯罪,刑期由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
如果考慮到老板娘趕到店里阻止眾人哄搶而眾人卻仍然不收手、不停止的情節來看,就算定個搶劫罪也沒有爭議。由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老板娘與一個正從店里搬東西出來的年輕人撕扯,最終年輕人甩開老板娘徑直而去,這種行為已經接近或者構成搶劫罪了!
要知道搶劫罪可是八種嚴重暴力犯罪中之一,如果說刑事犯罪都可以法不責眾,那么這個社會真的讓人讓人失望透頂了。而哄搶事件發生至今已經超過24小時,我們還沒有看到當地警方的官方通報。哪怕是批評教育,哪怕是賠償損失,總要有個說法吧?
一段時間以來,國外只要發生哄搶事件都被我們戲謔、調侃,說那是發達國家特有的“零元購”,可是從前幾天發生在河南的哄搶土豆事件到這次廣東的哄搶超市事件,這難道不是對一直有優越感的我們的狠狠打臉嗎?試想一下,如果這次事件還是法不責眾或者象征性的小小懲戒一下,誰敢保證下一次哄搶的不是銀行、金店?
當然,我相信當地警方有信心有能力有魄力把這些懷集人民中的幾顆老鼠屎清除出來,讓刑罰的板子狠狠地打在他們每個人身上,讓他們祖孫三代都背上罪犯家屬的烙印,讓他們為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幾代人的代價!只有這樣才能剎住這股即將越演愈烈的歪風邪氣!
最后,讓我們靜待當地警方藍底白字的通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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