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西咸新區三橋街道馬強(化名62歲)、張紅梅(化名女59歲)夫妻倆來到三橋街道武警路社區會議室,向三橋街道武警路社區調解委員會和三橋街道王順虎調解工作室,贈送兩面“為黨分憂,為民解難”錦旗,以表達誠摯地謝意。
原來,在2021年8月22日,馬強的母親朱芳琴(化名94歲)認為身體患有心臟房顫疾病、心衰、肺衰等病灶,生怕自己走后給四個兒子留下爭議,趁頭腦清晰,想對自己的后事留下遺囑,在見證人魏春華(化名)、王雪莉(化名)的現場見證立下了《遺囑》,“在我去世后將西安市未央區三橋街道某某所的房產,歸屬于我的部分由馬強(我的小兒子歡歡)繼承。”朱老太太現場宣讀簽字捺印。
立遺囑人朱芳琴與丈夫馬國華(化名)夫妻倆都是某某部隊的退休軍官,一生育有4個兒子,都已成家立業分居另住,平時幾乎很少往來,老四馬強為小兒子,老人朱芳琴的丈夫于10余年前去世,馬強與妻子張紅梅擔心重病的母親孤獨,就居住在一起,并承擔贍養老人的一切生活至今。
不知道什么時候,老人的“遺囑”秘密泄露,被其他3個兒子知曉,都擔心父母的“百萬元”房產,被小弟一個人獨吞,認為母親的“遺囑”剝奪了他們的繼承權,從不往來的兄弟三個突然抱團,針對小弟索要繼承權。在2024年9月,弟兄三人將小弟馬強和張紅梅告上法庭,對薄公堂依法維權,爭奪母親的贍養權、監護權(沒有主張繼承權)。審判法官認為他們母親的“遺囑”是老人的個人意愿,弟兄四個無權干涉,并提醒其訴訟的目的不純,經勸說自愿撤訴。
張紅梅是老人四子的妻子,自從結婚就一直隨婆婆一起生活,婆婆經常給外人夸獎小兒媳張紅梅的善良和孝順,尤其是多次重病在住院期間,都是張紅梅一個人細心照料的伺候,也得到醫護人員的點贊,其他三個兒子和兒媳很少關心看望,認為“遺囑”的內容只由丈夫馬強一個人繼承,沒有自己繼承的份額而心存疑慮,雖然官司贏了,可是事情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擔心婆婆死后,丈夫與三個哥哥關系搞僵,找她夫妻倆分割母親的遺產,以后肯定會有很多的麻煩出現,想請求相關部門解決。
2025年3月5日,張紅梅與丈夫馬強來到三橋街道武警路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家庭贍養權、監護權和繼承權糾紛。
武警路社區主任和調解員,要求三橋街道王順虎調解工作室介入聯合調解本案,并邀請經驗豐富的調解員王順虎參與調解,爭取一次性解決糾紛,并約定3月6日在武警路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社區主任和調解員為落實當事人的訴求,還親自到立遺囑人的家里和鄰居走訪了解情況,憑自我觀察和鄰居民意評論分析,認為張紅梅身為兒媳與婆婆關系感情一直很好,兒媳能把重病的婆婆伺候井井有條,老人依著干凈衛生,屋里房間沒有任何異味,已經盡到了晚輩贍養義務,值得人們贊揚。
根據張紅梅和馬強給社區調委會,提供的相關證據顯示,經兩個人現場見證,立遺囑人的“遺囑”全部過程為真實有效,符合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愿。
因立遺囑人老人朱芳琴今年94歲,已病入膏肓不能自理、思維意識不清楚,也擔心老人的病情發作,而無法進入調解程序,在征求“遺囑”見證人魏春華、王雪莉的認可,經調解委員會合議協商,決定給立遺囑人的“遺囑”內容,應追加張紅梅為合法繼承人,并要求張紅梅和馬強承擔老人的贍養義務至壽終,提示如果馬強與張紅梅未履行義務,經司法程序認為有虐待行為,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見證人有權撤回達成的協議,建議撤銷其繼承權,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張紅梅和馬強及見證人魏春華、王雪莉,對社區調解結果表示非常滿意,次日以送錦旗的方式表示感謝。
“感謝你和社區調解委員會的領導,解開我多年思想壓力,我愿意盡善盡忠的贍養婆婆,讓婆婆安度好晚年”,張紅梅含淚握著調解員王順虎的手感激地說。(記者 孫金龍 通訊員 陶金娟)
(編輯 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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