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分享兩組數據:
數據1:2025屆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達1222萬人,同比增加43萬人;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達1179萬人,根據智聯招聘2024年11月發布的報告中,202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率55.5%。
數據2: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兒童精神醫學首席專家鄭毅教授帶領團隊發布的《中國兒童青少年精神障礙流調報告》顯示,在6-16歲在校學生中,中國兒童青少年的精神障礙總患病率為17.5%。
先明確一下教育的含義。
漢語中,教育,狹義上指學校教育,廣義上指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所有的影響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學校、家庭、社會的作用。
一個人的成長,包括身體(健康)、心理(認知、情感、人格)、社會(社會發展能力、個人道德)、其他(審美)等諸多方面因素,這些因素又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的。
對圖片中的觀點(以下稱“該觀點”)進行分析之前,摘錄鳳凰網文章《哈佛校長:教育的目標是讓人能辨別誰在胡說八道》的部分內容。
哈佛大學校長凱瑟琳·德魯·吉爾平·福斯特在2017級新生開學典禮上的演講中談到了大學教育應該是什么樣子?應該意味著什么?大學究竟是什么?
首先,大學是關于知識和對真理的追尋。我們信仰事實以及人類探知事實的能力。我們堅信教育和學習是人類進步的手段,是民主政制的重要基礎。
我們認為,追尋真理需要持續的驗證和重新評估,需要不斷地論證、挑戰和辯論。
……至關重要的基本能力,即做出判斷和評估事實的能力,以及在新事實面前虛心學習和自我成長的意愿。
哈佛藝術與科學學院已故的前任院長杰里米·諾爾斯曾描述過他所認為的高等教育最重要目標——確保畢業生能夠辨別“有人在胡說八道”。
我們希望你們探索自己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東西,培養出在多元化環境中健康成長的能力。
現在我們回過頭分析該觀點,“教育的第一性原理是能力,不是分數”,其核心解釋是“社會考驗的是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是試卷分數”,它的應用舉例是“讓孩子學會做飯比逼他刷題更能適應未來”。顯然,這個觀點的應用場景是學校教育。
根據第一性原理的要求,要把一個問題拆解分析至不可分解的一個因素或規則。在該觀點中,把能力(核心是解決問題的能力)當作教育最基本的不可再分解的因素。但是,能力涵蓋的內容很多,考試分數是一種能力(運用知識答題),做飯也是一種能力(生活的基本技能),這兩種能力都能夠解決某一方面的問題。
解決問題的能力并非不可分解。這種能力的背后是知識的積累并綜合運用,包括發現問題、思考問題到最終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
該觀點把一個可以繼續進行拆解、分析的因素作為第一性原理,顯然不符合第一性原理的要求。
又是在借用“第一性原理”的名義,利用模糊概念傳播焦慮。如果一個人不能通過獨立的思維能力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只會按照某種要求去進行實際操作(解決問題?),這與一個工具沒有區別。
如果把教育的目的歸結為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典型的把教育當作訓練“工具人”的手段,涉嫌把人進行工具化。
該觀點或許會得到很多人的贊同,特別是在應用中提到“讓孩子學會做飯比逼他刷題更能適應未來”,如果把這個觀點當作一個比喻,或許可以這樣理解:刷題指的是機械式的學習課本知識,做飯比喻的是在現實生活中解決問題的實用技能。
筆者理解,該觀點想表達的是,與其讓孩子們機械地學習課本知識來應付考試,不如讓孩子們多學點走向社會后能夠實際應用的實用技術技能。
如果是上面的理解,我不反對。應當清醒地認識一點,多學點走向社會能夠應用的實用技術技能,可能不應當作為教育的真正目的。功利化的教育目標,培養的“牛馬”或“工具人”,而不是一個真正的“人”!
下面,簡單分析該觀點可能存在的問題。
1.教育目標的片面化
知識積累是能力的基礎:正確的課本基礎知識(錯誤的東西除外),是一個人綜合能力的重要基礎。試卷分數可以反映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片面強調實用技能而忽視基礎知識,恐怕更難以適應未來持續學習和社會需求。例如,當前社會被各種“保健品”陷阱忽悠的老年人(他們上學的時候鬧革命而不是學習),如果他們當年在學校時掌握了足夠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知識,很多人可能就不會被忽悠了。
能力不僅僅是生活中的實用技能:雖然在核心解釋中提到了“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在應用中,用生活技能來說明,即使比喻為社會上工作和生活中實用技能,也是片面的,忽略了能力的多樣性。教育更重要的是培養多種能力,如批判性思維、溝通能力、愛的能力以及審美能力等,這些能力對于孩子的成長更重要。(注:某個特殊社會中,血緣因素、性因素都變成了關鍵的能力,是不正常的)
2.對社會的簡單化認識
社會的復雜性和多元化:人類社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不僅需要解決實際問題的人,也需在文學、藝術以及從事各類基礎研究的人。適應未來社會最重要的是一個人找到自己的社會定位,而不是僅僅限于解決某些問題,更不是生活中的實用技能(盡管它是非常重要的)。
3.對成長過程的簡單化認識
人的成長過程非常復雜,包含生活技能的學習、知識的積累、思維能力的培養、人格的塑造等等。如果只強調某一個或幾個方面而忽略其他,都不利于孩子的全面發展。特別是在能力方面,基于批判性思維的獨立思考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更為重要。
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同時期、不同領域,應當有不同的教育側重點。例如,在學習知識應對考試的方面,應當注重培養孩子的學習習慣和方法,培養孩子的思考能力,而不僅僅是知識的灌輸;在社會生活方面,除了生活中的實用技能,還應當讓孩子們學會認識社會,包括學會愛自己、愛家人,學會分析社會中的形形色色。
或許我們可以理解,該觀點是在想批判應試教育,強調能力培養的重要性,但是它可能存在以下邏輯漏洞和潛在問題:
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將“能力”與“分數”對立,忽視二者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比如,數學考試中的解題過程需要邏輯推理能力(能力),而分數是對該能力的定量評價。高分學生往往在分析、抗壓等能力上更突出(如PISA測試顯示高分地區學生綜合能力更強)。
分數通常作為某種能力的階段性評價工具,二者并非矛盾關系。
錯誤歸因:過度“刷題”可能損害能力培養,但是如果離開了合理適度的“刷題”訓練,知識得不到鞏固,更無法進一步學習。我們不能否認,現實中確實存在少數極端案例(如“高分低能”),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分數背后的意義。
現實中,分數是高考錄取的重要決定因素。如果取消分數這個相對公平且可行的篩選工具,最終只能加劇更加的不公平(比如中學生的科研競賽中發生的各種“包裝能力”)。
在當前社會現實的制約下,如何兼顧分數和其他方面的能力,每個人只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沒有標準答案。
比如,985高校錄取率不足2%,對多數人來說,分數依然是核心門檻,完全放棄分數可能導致孩子喪失學習機會,在未來的生存、就業競爭中可能處于不利地位;但是,在階層固化的現實,還要看到,即使考上了頂尖高校,也有可能因為機會的不公平而依然處于社會底層。
這種理想與現實的矛盾,責任不在孩子,而在于社會中的每一個人。
后記:
教育的目標是“人的全面發展”,不是在“分數”與“能力”之間二選一。教育改革應聚焦于“評價體系多元化”和“教育資源公平分配”。
面對在殘酷的社會現實,生存能力和思維能力同樣重要。生存能力能夠讓一個人活下去,思維能力能夠保證自己不被洗腦和欺騙。
現實中,每一個人真正應當關注的是社會機會平等和個人的權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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