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滄州市運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3月10日作出的“滄運建罰決〔2025〕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月18日,滄州輝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進行滄州市運河區世紀家園小學項目施工期間存在以下問題:1.現場一臺挖機正在作業,未設置降塵措施;2.現場部分裸土苫蓋不到位;3.現場路面清掃不到位,積土嚴重,車輛行駛存在揚塵隱患。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
滄州市運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相關規定,對滄州輝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如下: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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