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長汀法院充分運用車輛執行懸賞機制,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權威。
案件執行陷僵局
在該起買賣合同糾紛中,李某與謝某因貨物買賣產生爭議。經長汀法院審理判決,謝某應向李某支付貨款12000元。然而,判決生效后,謝某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李某無奈之下,向長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迅速展開調查,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查詢被執行人謝某的財產狀況。經查詢發現,被執行人謝某名下除了一輛汽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但該車輛行蹤不明,執行法官多次查找均未發現其蹤跡,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懸賞執行顯威力
為打破困境,盡快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在與申請執行人李某溝通后,決定啟動車輛執行懸賞機制。隨后長汀法院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懸賞公告,詳細公布了被執行人謝某車輛的品牌、型號、車牌號等關鍵信息和給予舉報人酬金500元。
懸賞公告發布后,迅速引起社會關注。3月12日上午,執行法官接到舉報人的電話,稱在長汀縣某小區發現了被執行人的車輛。執行法官立即組織警力,迅速前往車輛所在地。到達現場后,執行干警仔細核對車輛信息,確認無誤后,依法對該車輛實施扣押。
扣押車輛促執結
車輛被扣押后,被執行人謝某意識到逃避執行已無可能,在法律的威嚴和強大的執行壓力下,主動聯系法院并支付了全部貨款。至此,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此次案件的成功執結,是長汀法院積極探索創新執行方式的成果體現。車輛執行懸賞機制的運用,充分調動了社會力量參與執行工作,拓寬了財產線索查找渠道,有效解決了執行過程中“人難找、物難尋”的難題,提高了執行效率,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今后,長汀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不斷創新執行舉措,充分發揮執行懸賞等機制作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
本文原創 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 供稿:劉小榮、蔡沔高 -
- 編輯:王慧慧 -
- 審核:廖騰旺 -
-監制:陳廣生-
長汀縣人民法院
正德 明法 精勤 致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