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柱第27406期 延退專題】
有個男教師說, 他是1965年8月出生,1985年7月參加工作,按規定延遲2個月到10月份退休,也就是說,暑假以后他還要到學校再上2個月的班。
可是,這個老師說,暑假后他非常不想再去學校了,更不想在呆上2個月,就想著8月份“提前退休”,只是擔心,“提前退”會影響養老金發放嗎?比例會降很多嗎?
先說答案: 1965年8月出生、1985年參加工作的教師,2025年8月就滿60周歲、教齡就滿40年了。按照新退休辦法,完全可以“提前”退休,養老金正常發放,不受任何影響。
首先,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教師只要是“正常退休”,就能正常領取養老金。
什么是“正常退休”?只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滿足最低繳費年限,二是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都是正常退休。
作為教師,按照老辦法,1965年8月出生,1985年7月參加工作,到2025年8月,就滿60周歲,教齡已有40年,完全屬于正常退休了。
按照新規定,法定退休年齡每4個月延遲1個月,從60周歲漸延到63周歲,過渡期內,法定退休年齡是“60+延遲月數”。
但新退休辦法實行彈性制:可以正點退,也可以提前退,還可以延遲退。以正點退年齡為坐標,前后各不超過3年。
這其中,提前退要先滿足繳費最低年限和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齡、即60周歲,延遲退要和單位協商,雙方同意才能延。
也就是說,新彈性退休辦法中的“提前退”“正點退”“延遲退”(包括副高女教師的55+申請退)等“退法”都是“正常退休”,養老金計算不受任何影響。
其次,新養老發放和計算辦法,只要是“正常退休”,標準不受任何影響,比例也會降低。
新養老金待遇由4個部分組成:基礎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各部分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基礎性養老金=退休時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3%。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職業年金=退休時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只要是“正常退休”,無論教齡(工齡)長短,基礎性養老金都按1%比例,過渡性養老金都按1.3%比例,計發月數都按規定執行。
由計算公式我們也不難看出,“提前退”和“正點退”對養老金肯定有影響,是教齡(工齡)越長,各項計算結果越多。但這是對你工作時間長的“獎勵”,“計發比例”并沒有改變。這不像過去的教齡34年,比例是85%,教齡35年,比例是90%,一年之差,“比例大變”。現在,只要是“正常退休”,比例就都一樣,不會變。
【結語】新彈性退休制度下,“提前退”“正點退”“延遲退”都是正常退休,養老金計發比例不受任何影響,不用擔心。按照規定,是辦完正式退休后次月就領取養老金。
就養老金標準高低問題,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晚退多得”,所以退休越晚,養老金越多,這也是顯而易見的事。
但每個人情況不同,晚退錢多,早退快樂,各得其所,“魚和熊掌”,得一即可。要問“提前”和“延遲”哪種退法最好?沒有標準答案,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注:“非正常退休”是指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年限或退休年齡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退休年齡(男60、女55)周歲。他們的養老金如何處置,我們在此就不作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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