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AI生成,與內容無關)
作者 | 鄒成效
今天看到這樣一起法治報道:
3月12日15時30分左右,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駕駛無牌保時捷跑車進入湖北十堰G70福銀高速鄖西服務區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男子一直在車內操作手機,工作人員宋女士提醒其付款502元后,男子稱“稍后付款”。因另一輛車等待加油,宋女士便去服務其他顧客,這時男子開車逃單。
宋女士報警,并在網上將事件曝光,引發全網熱議。
3月16日17時許,加油后逃單的保時捷男司機一方面聯系民警口頭表達歉意,另一方面通過微信將502.29元油款轉至加油站負責人。但其始終與民警“躲貓貓”,企圖就此讓民警收兵,“放他一馬”。
為真正達到依法教育處理之法律和社會效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消除負面輿情影響,辦案民警以“不見人、不閉環,絕對不撤場、不收兵”的果決態度和行動,最終于3月16日20時30分許,依法將當事人傳喚至西安市公安局十里鋪派出所接受調查。
看了這起報道,真的感覺:這可能是保時捷被黑最慘的一次。
昨天剛看了一起上海75歲大爺控制不住情緒,在地下車庫用保時捷倒車撞殘他人被判九年的新聞(有興趣的可以看這里)。
今天又看到開保時捷的男子加油站逃費502元的故事,而且這可能還是一輛價值相當高的新車(未懸掛正式牌照)。
先說一下這起新聞里的幾個有意思的點:
1、未懸掛牌照,警方是怎么找到男子的?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保時捷能夠上高速,雖然沒有懸掛正式牌照,但是在收費站一定登記了臨時牌照,不然也不可能讓其進入高速公路,依照這條線索,必然能夠找到對應的駕駛人員。
更何況,在高速公路這種監控全覆蓋的區域,無論是采用監控跟蹤手段,還是人臉識別技術,將逃單男子的真實身份從茫茫人海中找出來都是小菜一碟。
只是這名男子沒有想到,警方為了“達到依法教育處理之法律和社會效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消除負面輿情影響”的目的,會投入這么大的精力去找他,看來輿情影響確實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假設警方對這起事件的動作不夠迅速的話,確實會招致相當負面的影響。
2、警方為什么要堅持將其傳喚處理?
如果是一般的案件,涉事男子道歉認錯,把錢補上,可能也就過去了。
但是這起案件不一樣,首先確實是造成了網絡輿情,如果沒有嚴格依照法律處理,像和稀泥般的處置,必然會引起輿情反彈;其次,注意警方的口徑“不見人、不閉環,絕對不撤場、不收兵”,這種帶有強烈“危機公關”色彩的類似軍令狀般的宣言,絕對不是那幾個辦案民警自己想出來的,而是某個具有相當地位的領導為此案做出的批示。
3、男子會受到怎樣的處理?
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搶奪違法,這種趁人不備逃單的行為,就是一種帶有搶奪性質的違法犯罪行為。
但是金額還是比較小,夠不上刑事處罰的標準,只能治安處罰了(一般搶奪犯罪的刑事立案標準為1000元至3000元,大部分地區為2000元)。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這位男子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五日以上的拘留罰款可能是少不了了,大概率還要在網上錄個視頻公開賠禮道歉。
都開上保時捷了,何至于此?
這都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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