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公布喜訊,襄陽兩級法院在2024年度全省優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中成績斐然。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本院官微“安商暖企在行動”專欄陸續推出專題報道,以更好服務保障我市“兩資三能”、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今天,推介南漳法院“探索‘執破融合’機制”試點經驗。
2024年來,南漳法院堅持統籌推進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功能融合,積極推進“執破融合”改革試點工作,以司法資源的更優配置推進社會資源和市場資源高效利用,充分發揮清理涉企執行案件、挽救經營主體的作用,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著力探索“執破融合”的南漳經驗。
解讀·深刻理解“執破融合”的源動力
長期以來,執行工作與破產審理機制間存在壁壘,破產法官與執行法官信息、資源共享困難,“執轉破”銜接不暢,“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矛盾較為突出。為改變這一困境,南漳法院深入研讀《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執破融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從改革背景、改革條件、改革預期成效三個維度全面分析,積極探索將“執破融合”作為深化執行案件前端治理的有效途徑,以破促執、以執助破,推動市場要素合理配置和營商環境優化升級。
做好“執破融合”改革工作,充分調研是關鍵。南漳法院認真總結前期 “優化破產財產解封及處置機制”先行試點的成功經驗,明確“執破融合團隊”工作職責、“執破融合”機制的適用范圍、辦理流程、辦案規則、考評標準,以完善的規章制度確保操作流程規范化、文書制作模板化、職責分工清晰化、考核表彰合理化。
探索·明確推動“執破融合”的著力點
強化隊伍建設。按照“226”標準,南漳法院整合人才隊伍,從執行局、破產團隊抽調專員組建“執破融合”專業團隊,即由2名從事破產審判的法官、2名執行法官與6名輔助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執破融合”案件的甄別、篩查、企業破產原因識別、立案審查及審理工作,徹底打破破產審判部門與執行局在機構設置、職能分工上的障礙,增強執破融合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完善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南漳縣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執破融合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南漳縣人民法院關于辦理執破融合案件的工作指引(試行)》,賦予“執破融合”團隊成員及立案庭、各審判業務庭負責人執行系統權限,完善破產財產線上查詢、網絡詢價等功能,實現部門聯動移送破產審查的平臺信息共享。
“執破融合”團隊可通過執行網絡“總對總”線上查控系統,查看執行部門過往的查控信息,并可發起新的財產查控申請,提高破產案件清算效率。同時,設計完善“執破融合”案件移送表對涉執企業精準畫像,分三類登記,擬破產清算類(紅色)、擬破產重整類(黃色)、擬和解挽救類(綠色),實現因案施策。
優化程序銜接。推動“立審執破”一體化融合。立案庭在涉企案件立案審查階段即對關聯終本案件進行檢索,若被告企業法人具備破產條件,與執破融合團隊研判后及時引導原告申請移送破產清算審查。執行實施團隊對辦理執行案件中發現的“三無”(無財產、無人員、無場地)空殼公司線索,提交“執破融合”團隊 “預審查”,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執行人可將執行案件轉入破產程序,對于準備訴訟的當事人告知其可以直接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
南漳法院在辦理襄陽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案件時,執行團隊發現該公司涉及執行案件39件,訴訟案件16件,遂將該案推送至“執破融合”團隊,經分析轉入破產清算程序,依法分配債權,化解執行積案52件,化解債務2800余萬元,妥善化解了群體性矛盾。自改革來,通過繁簡分流, “三無”空殼公司快速出清。
加強聯動協作。優化破產管理人工作機制。針對破產管理人在履職中可能存在債務人的廠房被非法占用、車輛等動產被他人惡意占有拒不返還、債務人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財產、公司賬簿等現實阻礙,在黨委領導、政府支持下通過強制執行措施,幫助管理人及時接管債務人財產。
行動·扎實推進“執破融合”的實踐路
人民法院的目標是要辦成“生病企業”的醫院,但如何把醫院辦好、把破產審判工作抓好是重要課題。
南漳法院受理南漳某米業公司“執破融合”案件后,發現該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群體類型復雜,各方對財產處置的意見分歧較大,管理人多次提出變價及分配方案均未能在債權人會議上通過。
南漳法院與破產管理人通過個別座談、集體討論等方式征求意見,具體磋商,最終確定采用實物分配方式進行資產分配,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法院予以確認。
該分配方案保障南漳農商行優先在老廠區實現抵押權,其他普通債權人按比例享有新廠區資產權利,分配后成立按份共有的合伙關系。具體實施時,由破產管理人協助債權人制定合伙人章程,輔導債權人成立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分配后的資產運營、管理及處置事宜。重大處置事項通過合伙人會議投票決定。破產管理人先代為管理運營,清償完破產費用和職工債權后后退出,資產管理委員會自主管理。該方案打破了固有的貨幣分配模式,化解財產分配僵局,避免了財產貶值,保障了債權人利益,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
從談“破”色變到“破”繭成蝶,南漳法院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道路上勇敢蹚出了新路子。下一步,南漳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聚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執破融合”“小切口”改革,有機結合執行程序的強制功能與破產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為“僵尸企業”出清,過剩產能化解、資源優化配置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南漳法院王毅然
編輯:徐倩
審核: 王洪
終審:周俊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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