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的李先生遇上了一件比電視劇還離譜的事!
他花200多萬買的二手房,裝修到一半,突然冒出個陌生人,掏出一份“20年租約”,說這房子早被他租下了,租期到2043年!
更離譜的是,租房合同顯示,房租每月只有1200元,20年總價不到30萬。
而前業(yè)主賣完房就玩消失,中介兩手一攤:“我們也被騙了!”
這房子是李先生準備生娃用的婚房,首付30萬、貸款170萬,結(jié)果現(xiàn)在裝修都不敢動,因為法律上有個“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
就算房子過戶了,租客不想搬也沒轍。
更蹊蹺的是,合同簽了快兩年,租客從沒住過,屋里卻莫名堆了十幾包行李,李先生越想越不對勁:
“正常人誰花28萬租個清水房空著?”
面對質(zhì)疑,中介公司還覺得挺冤枉:“我們所有流程都很正規(guī),合同里白紙黑字寫明了‘無租賃’!”
可李先生發(fā)現(xiàn),中介并未仔細審查過這套房子的租賃備案,前業(yè)主說“沒有”,在合同上打了個勾就了事。
要知道,只要業(yè)主配合,在成都查租賃備案并不難,用“天府市民云”APP幾分鐘就能搞定。
很明顯,這里面有貓膩。
更扎心的是,中介費收了2萬多,最后風險全轉(zhuǎn)嫁給買家,一句“你去告我們吧”就把人打發(fā)了。
有律師表示,中介的理由并不充分,這起案件里,中介沒查租賃備案就是重大過失!
根據(jù)《民法典》,中介有義務核實房屋信息,哪怕前業(yè)主撒謊,中介也得背鍋賠償。
更何況,突然冒出來的租客和前業(yè)主竟是“熟人抵債”。
前業(yè)主欠了對方上百萬,說好拿房租抵債,每月1200元的租金還不到市場價的三分之一。
律師認為,這涉嫌“惡意串通”,租約很可能無效!
如今,二手房買賣很普遍,可喪良心的賣家也不少。
普通人買房該怎么避免踩坑?
1. 別迷信合同上的“已審查”,一定要親眼查看租賃備案。
2. 警惕超長租約和離奇低價,碰上“20年月租1200”這種明顯不合理的,多半有貓膩;
3. 選中介先看資質(zhì),合同中明確約定中介的審查責任,出問題直接追責;
4. 第一時間報警+起訴,及時固定好證據(jù),用法律保護自己。
現(xiàn)在,成都市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協(xié)會已介入調(diào)查,但前業(yè)主依舊失聯(lián)。
李先生的遭遇不是個例,如何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quán)益,值得引起社會的關注。
說到底,買房是普通人一輩子最大的投資,中介不能收錢時拍胸脯,出事時甩鍋。
正如網(wǎng)友吐槽:“2萬中介費就買個勾?這錢也太好賺了!”
說實話,法律再完善,也防不住人心險惡。
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多查、多問、多留證據(jù)。
畢竟,誰也不想花200萬買個“看得見住不了”的教訓,這種糟心事太惡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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