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是違法行為,人人都知道,但是為賭博提供場地,可能有些人覺得無所謂,顯然這些人已嘗到苦果。
近期,良渚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賭博案件,共抓獲涉案人員27人,查獲賭資賭具若干。其中12人因涉嫌賭博罪,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多人因賭博被行政拘留。
民警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該團伙的賭博地點,大多位于本地民房內。賭場老板通過支付“好處費”,讓房東提供場地進行賭博活動。
經過細致排摸調查,3月17日,良渚派出所組織警力開展抓捕行動,共抓獲5名提供賭博場地的房東。
經查,房東姚某等人,為賺取“快錢”,以每場收取500-800元的好處費,為賭博人員提供場地。截至被抓獲時,已非法獲利數千元。
目前,該5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為賭博提供場所、資金等情節嚴重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提醒:
房屋、經營場所的
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等主體人員
應嚴格履行監管責任
有義務對場地用途進行核實
不要貪一時之利
碰觸違法犯罪的底線
來源:余杭公安、天天看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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