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平街頭兩輛車的輕微剮蹭,竟演變成全網圍觀的法治荒誕劇。當女司機在派出所甩出“我是司法局的”那句宣言時,仿佛手持尚方寶劍,瞬間點燃了公眾對特權思想的集體聲討。這句荒誕的“權力宣言”,讓人想起十年前“我爸是李剛”的鬧劇,更讓人疑惑:難道“李剛”家的基因,如今已通過司法系統完成了代際傳承?
若將這場糾紛比作一場舞臺劇,女司機的演技可謂拙劣卻囂張。她先是在朋友圈上演“掛人”大戲,用“垃圾司機”“馬路殺手”等侮辱性詞匯瘋狂攻擊對方;報警后,又在派出所公然亮明身份,追問對方“家是哪的,干啥的”,活脫脫一副“地頭蛇”做派。更諷刺的是,她一邊高喊“走法律程序”,一邊在社交平臺私信繼續辱罵,將法律工具化得淋漓盡致——法律是用來約束別人的,自己則永遠凌駕于規則之上。
這種“身份即特權”的思維,實際上已經不是一種孤例了。去年某地官員家屬醫院亮“紀委身份”插隊,今年某地城管執法時掏警官證威脅商戶,無不暴露著權力異化的病態邏輯。正如韓非子所言:“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當執法者自己都不敬畏法律,又如何教化民眾?司法局本應是法治的守護者,如今自家工作人員卻成了法治的踐踏者,這無異于在金鑾殿上打太監耳光——自抽耳光還嫌疼。
所幸的是,高平市司法局反應還算迅速,24小時內便宣布停職調查,看似雷厲風行,實則暗藏玄機。通報中輕描淡寫稱“互相有辱罵過程”,將公職人員的失范行為與普通市民混為一談,仿佛在說:“大家都是潑婦潑男,誰也別笑話誰。”更荒誕的是,涉事女司機辯稱自己在派出所亮身份是為了“配合警方錄入信息”,這番說辭堪比“強盜打劫時聲稱是來查水表”——邏輯之荒謬,未免讓人啼笑皆非。
停職處理固然必要,但公眾更期待的是制度性反思,要讓一些飛揚跋扈者長記性。試想,若這位女司機不是司法局員工,而是路邊攤販,還會如此囂張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正如網友吐槽:“司法局的車牌,就是她的‘免死金牌’。”這種身份崇拜背后,是權力監督機制的嚴重缺位。當“我是司法局的”成為吵架武器,當朋友圈淪為私人戰場,法治社會的根基正在被蛀蟲習以為常地不斷啃噬著。
所以說,在明戈看來,不管是“我爸是李剛”,還是“我是司法局的”,這類鬧劇的連鎖反應,遠超事件本身。男司機一句“來這里兩年,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道出了無數外地創業者的生存焦慮。當公職人員將公權力視為私人工具,當“權大于法”的思維滲透到社會肌理,法治信仰便如同被蛀空的房梁,隨時可能轟然倒塌。
猶記得《笑林廣記》中記載:一縣官出行,見一民牽驢而過,喝令其下跪。民問:“我為何該跪?”縣官答:“我穿官服,你穿布衣,自然該跪。”民反問:“我若也穿官服呢?”縣官啞口無言。這則笑話,與今日女司機的做派何其相似——身份成了遮羞布,權力成了通行證,衙門證件成了免責牌。
要終結這場荒誕劇,僅靠停職處理遠遠不夠。我們需要建立更嚴格的職業倫理規范,將“濫用身份特權”列為從重處罰條款;需要搭建“8小時外行為監測平臺”,讓公職人員的每一次失范都無所遁形。正如上海浦東新區開展的“我的制服代表什么”大討論,唯有讓權力意識到“身份即責任”,才能重塑公信力。
最后,不妨以打油詩作結:晉地起紛紜,車途糾紛生。女司狂語出,衙屬傲聲明。權身應律己,莫使法蒙塵。愿這起事件,能成為法治建設的清醒劑——讓權力學會謙卑,讓法律重歸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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