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完垃圾回家
發現桌上還剩了一個塑料奶茶杯
直接將塑料奶茶杯從窗戶拋下
家里倒是干凈了
樓下路過的鄰居卻頭破血流
案情回顧
2024年9月10日晚,郭某扔完垃圾回到家中后,發現餐桌上還有一個剩余部分液體和檸檬片的塑料奶茶杯未處理。
因偷懶不愿再次前往樓下扔垃圾,郭某直接拿起該塑料奶茶杯從房屋陽臺的通風窗戶處丟出去。塑料奶茶杯墜落時正好砸中正在行走的熊某,導致熊某頭頸部、胸部等位置受傷。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熊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法院審理
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從住宅區建筑物十八樓高空拋擲物品,砸傷行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被告人郭某案發后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系自首,且郭某家屬代其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書面諒解。據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郭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高空拋物罪】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官提醒
從高空拋擲的物品
在重力加速度的加持下
會產生強大的沖擊力
大家要增強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
杜絕高空拋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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