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真的等于高素質嗎?”
這個問題,在一場看似荒誕的“車頂鬧劇”中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近日,車主王先生把車停在山上游玩,回來發現車不對勁。
查看行車監控后,王先生氣壞了。
原來有4名大學生先以車為背景拍照,竟然輪流爬上引擎蓋,又是擺姿勢,又是蹦跳,導致引擎蓋變形凹陷。
王先生當即報警,經4S店專業定損,維修費用高達9505元。
警方介入后希望雙方調解,王先生也表態“給年輕人改錯機會”。
可是沒想到,4名大學生在給車主打電話和解時,一名學生反而說的理直氣壯地說“其實就是拍了幾張照片。”
然后語帶威脅:“我們可不是任人欺負的學生!”
面對如此態度,
王先生不生氣才怪:“不和解了,我就是一毛錢不要,必須讓他們留案底!
事件上傳網絡后,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大部分人支持車主,表示應該嚴懲大學生。
有人說,他們是大學生,是成年人,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也有人說,但凡有個好的道歉態度,車主都很好說話,況且還有保險,不用賠也有可能;非要覺得理直氣壯,應該給大學生上一課。
但也有部分網友表示給大學生一個認識錯誤的機會,真要是留案底,可能影響4個年輕人一輩子。
實際上,有律師提醒,故意毀壞公司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犯罪可不是行政處罰,是要留下案底的。
況且,法律的制裁只是一方面,
學校也可能也會做出相應的處罰,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觸犯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學校,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這樣的結果,是4名大學生可以承受的后果么?
正如車主王先生有這樣的疑問:我很難理解,你們為啥要踩在別人車上?
這句話,扒開了這個鬧劇背后的真相:
4名大學生并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錯。
“不過是踩了一下,又不是故意的,我們就是想拍照片。”
連小學生都知道,別人的東西不能亂碰;
4個成年人竟然爬到別人車頂踩踏,真不知該形容法律意識淡薄還是抱有僥幸?
或許,他們把踩踏車頂當成了創意,這是極端的精致利己主義了。
事件發酵后,有網友翻出2個案例:
一個是,某孩童從二樓拋濕巾砸壞車前蓋,家長爽快賠償7000元。
二是大明星李明德打砸車輛拒賠,最終被刑事拘留了。
兩相對比,高下立判。
這場“車頂鬧劇”,
最終還是以王先生的寬容結局。
后續,車主王先生在聲明稱:選擇原諒,不是對惡行的妥協,而是向世界宣告,我們相信人性本善,愿意用寬容而非仇恨書寫故事的結局。
為王先生的善良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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