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促進廊坊市會展經濟提能增效,實現以展聚商、以展促產、以展興城,市貿促會對《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21號)進行了修改完善。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和我市實際,經多方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形成了《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以電話或郵件方式反饋市貿促會。公示期限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7日。
聯系電話:0316-2765507
郵 箱:lfmchzlb@163.com
附件: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廊坊市貿促會
2025年3月28日
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市政府工作報告精神,加快促進廊坊市會展經濟提能增效,實現以展聚商、以展促產、以展興城,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會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冀辦〔2022〕3號)、《中共廊坊市委辦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廊辦〔2022〕13號),圍繞服務推進“三全一上”和深化“走訪解促”,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和我市實際,對《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21號)進行了修改完善,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快促進展產融合。圍繞突出兩大主導產業引領、育強五大重點產業,大力培育引進一批高能級、國際化、專業化品牌展會。對在廊坊市區專業會展場館舉辦的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經貿類專業展會,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給予15萬元獎勵,每增加5000平方米,獎勵增加5萬元。對特裝面積占展覽總面積達到15%,邀請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國內行業領軍企業或外商參展達到20%,展會期間實現與廊坊市簽約5000萬元以上產業項目的,經認定后以原有獎勵為基礎上浮30%—50%。單個展覽項目最高獎勵50萬元。
二、深入挖掘消費潛力。圍繞大力提振消費,創新多元化消費場景,鼓勵舉辦一批商品展銷會、購物節、特色市集等消費類展會活動。對在廊坊市區內舉辦的消費類展覽項目,展覽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給予2萬元獎勵;超過1萬平方米,每增加5000平方米,獎勵增加1萬元。
三、聚集高端會議資源。圍繞打造京津冀重要會議目的地城市,匯聚更多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高端要素資源,大力引進一批符合我市主導產業、重點產業的品牌會議。對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央企、世界500強或國內行業領軍企業在廊坊市區內舉辦會期2天及以上,實際參會人數達到200人,使用住房總間夜數達到參會總人數70%的會議,給予10萬元獎勵,實際參會人數每增加100人,獎勵增加5萬元。對兩院院士或中央直屬企業、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副總裁以上到會并發表主題演講達到3人,配套舉辦2000平方米以上展覽,會議期間與廊坊市簽約5000萬元以上產業項目的,經認定后以原有獎勵為基礎上浮30%—50%。單個會議項目最高獎勵30萬元。
四、助推國際交流合作。圍繞擴大國際“朋友圈”和影響力,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承接一批國際性會議。對在廊坊市區內舉辦會期2天及以上,參會代表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含港澳臺)或國際性組織,境外實際參會人數達到50人且住宿率達到70%的會議,給予20萬元獎勵,境外實際參會人數每增加50人,獎勵增加5萬元。
五、完善會展基礎設施。圍繞增強主城區、臨空經濟區展會集中承載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會展核心區配套設施建設,支持新建專業展覽場館。對在廊坊市區新建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展覽場館,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六、壯大會展市場主體。吸引持有品牌會展項目的大型專業會展龍頭企業落戶廊坊,服務帶動行業發展,激發會展市場活力。對國內外知名會展機構將總部或分支機構遷移落戶廊坊,且一年內引進或舉辦2場1萬平方米以上展會或1場2萬平方米以上展會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七、提升會展名城品牌。支持會展項目國際認證,對在我市舉辦的展會通過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除享受原有展覽項目獎勵外,額外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在我市舉辦的會議列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統計的,除享受原有會議項目獎勵外,額外一次性獎勵20萬元。支持會展企業國際認證,對首次加入全球展覽業協會(UFI)、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的廊坊市會展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支持會展城市宣傳推介,對廊坊市專業會展場館或重點會展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會展活動期間,開展的廊坊會展業宣傳推介活動,按照參會費、推介費、展位費所發生實際費用的5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5萬元。
八、加大會展人才儲備。聚力人才引育,廣泛招引高層次會展專業人才,支持符合條件的相關會展人才申領燕趙英才服務卡,在創新創業、戶籍辦理、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服務。鼓勵市域內高等院校開設會展專業,支持“校企協”聯動培育會展專業人才。
九、重大項目“一事一議”。經市政府批準應給予支持的重大會展活動和工作事宜,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給予支持。
十、強化專項資金保障。根據全市會展業發展需要,市級設立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獎勵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會展項目。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9日。《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廊坊市關于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21號)同時廢止。
來源:廊坊市貿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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