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1日8時許,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高山鄉勝利煤礦礦長許站柱用手機撥通了110報警電話:外甥楊明偉一家3口被人綁架,綁票者留下紙條,要求許站柱立即拿25萬元錢贖人,否則……
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立即發出破案緊急指令,伊川縣公安局局長趙紅現、政委張力通知全局干警進入一級備戰,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志勇、刑偵支隊政委李小選率領技偵人員火速趕到伊川。
時任伊川縣公安局局長趙紅現
情況很快通報過來:許站柱當年55歲,是伊川有名的企業家,承包著多家煤礦,有人說他家資產難以估量。楊明偉13歲就跟著舅舅許站柱開汽車、干煤礦,許站柱對他十分信任,把煤礦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給他主持,人稱楊明偉為“二老板”。
由于許站柱在別處有住房,他就將侯村的老宅讓給楊明偉夫婦及2歲的兒子居住。
到底是誰綁架了楊明偉一家人?人質的生死如何?從哪里下手破案?一個個問號在干警的頭腦中盤旋。
根據以往綁架案例的特征,綁架人質并不等于犯罪過程的結束,隨之而來的肯定是雙方接頭、交錢。也就是說,犯罪分子肯定還會出現,還要繼續實施犯罪。但他們在暗處,受害人家屬及警方在明處,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穩住犯罪分子,一切行動都要在暗中進行。
為此,市公安局破案指揮部審時度勢,確定了“保證人質安全,積極偵破,秘密工作,及早破案”的工作方針。
幾百名公安干警神不知、鬼不覺地忙碌著。技術人員秘密進入綁架現場進行初步勘查,發現了一張焚燒未盡的恐嚇信殘片和兩枚嫌疑人的指紋。
最讓干警意外的就是這封恐嚇信。伊川縣公安局局長趙紅現單獨、秘密約見許站柱,了解到該信的筆跡出自楊明偉之手,而那張殘片上的內容卻明顯出自另外一個人之手。信上明明白白提出,讓許站柱騎兩輪摩托車,于夜里在伊川鳴皋——葛寨——郊區龍門的線路上行走,摩托車前大燈上貼一個大紅“十”字,途中見有人用手電筒光線劃圈后,方可停車交錢。交錢時間為8月1日或8月2日晚,逾期不送錢則“撕票”殺人。
8月1日下午5時,按照事先的安排,許站柱撥通了楊明偉的手機。對方一張嘴就直截了當地問:“錢準備好多少了?”
許站柱回答:“才借了10萬塊,中不中?”
對方惡狠狠地說:“太少,你再借。你敢耍滑頭,我們到你家殺你!”
許站柱連忙應答,但話沒講完,電話斷了。許站柱一遍又一遍地撥號,可對方不再應答。
在夜色的掩護下,伊川縣公安局調集40名精干警力沿犯罪分子指定的路線秘密布控。市、縣公安局又安排了40名干警,分乘4輛民用大卡車,沿途策應……
夜深了,偵查員韓為民換上便服,騎著貼有紅“十”字的兩輪摩托車,帶著許站柱和錢踏上了征途。夜半時分,路上車少人稀,兩人邊走邊觀察,期待著手電筒光閃現……
已是凌晨2時,時刻關注此案的市公安局局長楊廷柱、政委呂立志再次把詢問電話打到指揮部;省公安廳副廳長王濟晟的緊急批示同時到達,鞭策著參戰干警盡快偵破此案。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紅“十”字摩托車仍在行進。眼見天色已亮,犯罪分子還不露面,在現場指揮的市局副局長張志勇、刑偵支隊支隊長李小選、伊川縣局局長趙紅現等領導只好將參戰干警撤回。
2日晚,犯罪分子仍舊沒有出現,只用手機與許站柱聯系了一次,告訴他不要再往龍門那邊去。
轉眼之間,楊明偉一家被綁架已經3天,消息開始在伊川縣城傳得沸沸揚揚。
公安干警倍感壓力巨大:犯罪分子所確定的交錢時間已過,是他們不敢來取錢,還是已殺害了人質逃跑?
在這關鍵時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宋周壽趕到伊川慰問參戰于警,共商破案方案。
照片中的宋周壽已經退休了
已經3天未合眼的干警終于接到第三次控制接頭的命令。老天似乎有意考驗人,突然間降下了大雨,把事先未作準備、堅守在各自崗位上的干警淋得透濕。
犯罪分子也認為雨夜是個取錢的好機會,當晚11時26分,他們終于露頭了!
當韓為民、許站柱經過伊川縣酒后鄉的伊河橋時,側前方玉米地邊的黑暗中陡然出現了手電筒光圈。兩人趕緊停車,對方卻躲在玉米地里不出來,雙方相距20多米,開始談起了條件。
“錢帶來了嗎?”
“帶了!明偉他們怎樣?”
沉默……一停就是十幾分鐘。韓為民深知,犯罪分子躲在無邊無際的玉米地中,一旦驚動他們,三五百人也極難追捕。想到此,他忍了又忍,手指好幾次離開了手槍的扳機。
僵持一段時間后,玉米地里再沒有聲音,犯罪分子已經溜走。指揮部分析認為,犯罪分子只是試探一下,并沒有確認公安局已經出動。而且,他們很可能還要露面取錢。
然而,最讓干警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4日下午,一名群眾從高山鄉侯村七組一個廢棄的氨水窖邊經過時,聞到了一股異味。他趴到窖口一看,水面上露著幾只手腳。這就是楊明偉一家3口的尸體,尸體已經開始變質。
“先‘撕票’殺人,后勒索錢財!”因連續作戰而眼睛熬得通紅的干警義憤填膺。但這時候更需要冷靜和保密,公安局領導親自做許站柱及知情群眾的工作,要他們忍住悲憤,繼續迷惑犯罪分子。
當晚9時47分,犯罪分子又給許站柱打電話,急不可耐地要求:“趕快送錢,否則就不等了。”
犯罪分子這次用的是公用電話,經測定,位置在葛寨鄉煙澗村。干警飛速前往調查,得知打電話的是個30來歲的年輕人,身高1.67米左右。當時,他用上衣蒙著頭說話,打完電話后就往白元鄉方向去了。
與此同時,大批干警緊急出動。當許站柱驅車行至葛寨鄉、白元鄉交界的鬼門關時,手電筒光再次亮了起來。
鬼門關是從前土匪、刀客殺人越貨的地方,地形十分復雜。犯罪分子藏在路邊一個高坎上的玉米地里,居高臨下與20米以外的許站柱和干警王武強談判。
他們要求許站柱趕緊把錢包扔過來,而許站柱則堅持“先要見見人”。談判之中,市刑偵支隊支隊長李小選、副支隊長于新芳及縣公安局領導火速率領張瑞彬、段建軍等干警從四面八方徒步向接頭地點包抄,艱難地向目標靠近。
時針已逼近5日凌晨3時,兩名犯罪分子顯然已經失去耐心,一邊說改天再談,一邊往高坎邊挪動。突然,他們發現已經逼近干警,立即跳下高坎,滾入一望無際的玉米地中。
全體干警立即展開大搜捕,一些老干警拄著拐杖在泥濘中奔波。也許是犯罪分子對這一帶地形太熟悉,他們僥幸逃脫了鬼門關。
鬼門關失手之后,許多干警痛惜不已。此時此刻,秘密偵查已經失去意義,破案指揮部果斷調整部署,確立了“發動群眾,全面摸排,重點調查,整體推進”的指導思想,干警們根據現場勘查、驗尸、訪問目擊者所取得的線索,全面展開排查。
在整體工作方面,指揮部確定了3個戰場:一是以案發地高山鄉為中心開展專案偵查;二是在犯罪分子打過電話、出沒過的葛寨、白元、酒后和汝陽縣蔡店進行面上排查;三是動員全縣群眾提供破案線索。
駐高山鄉工作組緊緊圍繞與許站柱、楊明偉有矛盾的人員進行調查。8日晚,伊川刑偵大隊大隊長俞新報帶領干警調查得知:高山運管所7日晚在平等到白楊路口查車時,從鳴皋方向開過來一輛出租三輪車,檢查人員剛示意停車,租車人突然從車內跳出竄到路邊玉米地里,車上留有租車人的4件衣服。
偵查人員根據這條線索,對鳴皋一帶的30多輛機動三輪車逐一調查,終于當天晚上查到了該車,并提取了租車人的衣服,在其中一件的褲兜內發現了兩張葛寨鄉趙村磚廠食堂的飯票。到該磚廠調查證實,衣服系葛寨鄉王莊村男青年王少賢(男,31歲)的。偵查人員多次查找王少賢,均未發現蹤影。
面上的排查工作由伊川縣公安局副局長周湖海、武云章,副政委馬紅正負責。經過幾天工作,焦點集中在葛寨鄉王莊村兩個人身上:
一是王銀法,1992年他因和別人合伙在嵩縣搶劫被判7年徒刑,刑滿釋放后一直深居簡出,此人體貌特征與當時目擊群眾提供的特征較為相似;
二是王少賢,他8月7日在伊川縣平白路口遇到查車時跳車逃跑,此人和王銀法關系密切,而且在高山煤礦干過活,又與死者楊明偉認識。
經過與聯系要錢犯罪分子的聲音對比、辨認,犯罪嫌疑人初步確定為王銀法與王少賢。
8月13日晚,干警獲悉,王銀法上午曾托人給父母捎信:“我要遠走高飛,讓父親把電話賣掉。”
干警藺紅凡、溫銀安、陳大海當即將王銀法父母控制起來。經過深入細致工作,干警終于獲知那所謂的電話正是楊明偉的手機。這部手機現藏在王家的草棚之中,王銀法就是綁架者無疑!
第二天,干警前往王銀法未婚妻打工的樓板廠調查,在其住室發現王銀法留下的一個碩大的炸藥包,導火索露在外面只有1厘米。據稱,王銀法隨時準備點燃炸藥包,與追捕者同歸于盡。
王銀法的行蹤越來越清晰。15日那天,他曾到一個親戚家,要求幫忙找個西去的貨運列車,自稱要外出打工,隨后要了50元錢離去。據此分析,王銀法與王少賢1991年曾去新疆吐魯番附近的煤礦挖過煤,投靠一個熟人家中。那么,他們此次逃跑之處,極可能是吐魯番。
19日,指揮部決定派干警乘飛機前往新疆緝捕“二王”。當天,市公安局局長楊廷柱、政委呂立志到伊川慰問參戰干警,伊川縣委書記劉應安、縣長謝留峰等四大班子領導帶著2萬元辦案費也來到縣公安局為干警送行。
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廷柱
當晚,李政改、劉群立、閻保安、范安偉4名干警整裝出發。這時,新疆警方提供情況,王少賢已在新疆出現。為此,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王躍卿又率王武強隨后飛往新疆增援。
23日,適逢吐魯番一年一度的葡萄節,全城百姓都沉浸在歡樂之中。干警們一下火車,就直赴王銀法、王少賢曾經落腳的吐魯番市大河沿鎮。然而,兩地警方聯合進行了多次搜捕,仍沒有發現兩人蹤跡。
大河沿鎮是依靠茫茫戈壁灘下的一個火車站發展起來的,這里到處是由雞蛋大小的黑石子組成的戈壁灘,白天氣溫高達40C。
26日上午,衣衫襤褸、形如喪家之犬的王銀法悄悄進入大河沿鎮一個熟人家中,早已等候多時的干警立即圍逼過去。王銀法狗急跳墻,轉身進廚房抓起一把菜刀,但未等他舉起刀,干警已撲到跟前,將其按倒在地。
幾天后,干警分作兩路,一路留守新疆抓捕王少賢(不久后落入法網),一路將王銀法押解回洛。
王銀法只有27歲,可他犯下的罪行卻令人瞠目:
1991年夏天,他伙同別人翻進嵩縣一家農家小院,偷了兩輛自行車還嫌不過癮,又向主人要錢。主人給了他們幾十元,他們說不夠,索性踹開這家人開的小百貨商店,用床單包走了商店里的大部分商品。
1992年初,他竄到新疆吐魯番附近的庫車縣挖煤,傍晚搶走了一個人的提包,誰知那人是個警察,掏出手槍就射擊,子彈打飛一塊石子,正好打進王銀法的腳內。他一瘸一拐拼命逃跑,到了僻靜處用刀子剜出了石子,翻翻搶來的提包,里面有3000多元現金。
同年3月,王銀法回到伊川老家被警方抓獲,因搶劫罪被判刑7年。
1998年3月12日,王銀法被提前釋放回家。6月份的一天,他向彭婆鄉一個個體商店要錢,男主人說只有25元。他就大罵:“你不給?炸死你!”說完點燃了炸藥包扔進去。男女主人趕緊拿水澆,但澆不滅,男主人撿起炸藥包往外扔,但炸藥包在其手中爆炸,一條胳膊當場被炸掉,接著又被炸塌的樓板砸死。
7月份,他們把目標對準了許站柱。31日晚上,他們騎著一輛自行車,帶著尖刀和獵槍摸到許站柱家,逼著楊明偉按照他們事先寫好的敲詐信重新抄寫一遍,然后將原稿燒掉。他們強迫楊明偉夫婦抱著只有2歲的孩子,跟他們來到氨水窖邊,刀捅、槍砸、繩勒,殘忍地將3人殺死,棄尸氨水窖……
8月15日,他在水寨鄉潛逃時,為搶一個15歲男孩的錢和雨衣,竟差點把小孩掐死。
王銀法自知罪不容赦,在被押回洛陽的途中,他曾對干警哀告:“我真該被槍斃了,求你們給我買個雞腿吃。”
這個罪大惡極、兇狠狡詐的惡魔,最終未能逃脫公安干警布下的天羅地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