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李嘉誠賣港口事件又有了新的變化,李嘉誠賣港口的對象——美國貝萊德集團,第1次公開回應了這場港口交易。
3月31日,貝萊德集團主席在周年股東函中,第1次公開評論關于和長河港口業務的相關內容:
“3月,我們發布一項地標式的港口交易公告,通過原則性協議覆蓋23國43個港口。全球每20個貨柜中,便有一個會途經這一系列(交易所將涉及的)港口。”
而且,貝萊德集團主席還提到了這次交易的貝萊德的合作方——msc集團和ti l集團。
同時,貝萊德的集團主席還提到了收購的目的:此次港口交易完成后,我們聯盟將在全球范圍內大致擁有約100個左右港口的投資組合,我們知道如何進行投資持有和運營這些資產。
但是,對于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官網上發文指出的“注意到此次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保證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長和集團“下周不會簽署任何協議”的內容,股東函并沒有涉及。
對于中國審查長和賣港口交易,網絡上許多精神資本家跳著腳叫囂,認為“純商業行為,不應該受到政治的干涉”、“跟中國沒關系”。
然而,這種想法本質上,不是蠢就是壞,因為,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的商人是純商業的,他們必然受到國家的影響和制約。
長和集團當然也不例外,而且,此次的交易港口雖然并不在中國,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此項交易達到一定標準后,就必須提前申報。
而長和港口的交易很顯然達到了這個標準。因為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交易方上一年度在中國境內營業額逾8億元人民幣,且各方上一年會計年度中國營業額合計約40億元人民幣,就應該在交易實施前做反壟斷申報,取得批準后才可交易。
毫無疑問,雖然港口并不在中國,但是,無論是長和集團還是貝萊德集團,在中國都有大量的營業,其額度也應該超越了規定的限制。
所以,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當然要做反壟斷申報,我們就此進行審查,合理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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