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陌生人推薦的“名醫”,您敢相信嗎?在某些醫院門口,時常會出現一些推薦名醫或者特效藥的所謂“患者”,他們熱心是假,醫托是真。日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雇傭醫托騙取醫藥費的案件,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一個醫托團伙就誘騙了50多名身患癌癥的患者。
開診所 尋病患
叔侄倆以醫托方式實施詐騙
2022年,胡某平找到了曾經因醫托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侄子胡某,兩人合計“重操舊業”,雇傭多名謊稱自己身患癌癥并在其開設的診所醫治的醫托,誘騙50余名被害人前往診所治療,胡某虛構醫生及醫生助理身份,為被害人開藥,騙取醫藥費數十萬元。
胡某平雇傭的醫托通常駐足在某些知名大醫院門口,選擇年紀較大、孤身來北京求醫的癌癥病人。在等候看病時,醫托會與被害人主動搭訕,詢問患了什么病,然后說自己也一樣,但是在另一個診所治療后便有所好轉。為了獲取被害人的信任,醫托還會在醫院的垃圾桶里翻找其他病人的報告單,假裝是自己的。在初步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后,醫托就將這些被害人帶到胡某平的診所。
為了進一步實施詐騙,胡某平等人還專門設立了一整套看診流程,醫托先進入醫生診室,假裝就診完畢再到收費區掃碼付款,目的是鞏固被害人的信任,進而向病患出售所謂能消除腫瘤的中藥。這些價格高昂的藥物,一個療程就要將近5000元的價格。實際上,這些藥物都是以每副僅僅10到15元的價格購入的。
為誘導被害人繼續復購所謂的特效藥,胡某會以醫生的身份添加被害人的聯系方式,并假意了解病情,并繼續誘騙被害人付款買藥。過了一個療程,胡某通過電話或微信聯系被害人,謊稱自己是醫生助理,詢問吃藥情況,并讓患者拍攝舌苔照片,進行問診。但其實胡某并沒有診斷病情的能力或資質。以這種方式,胡某平等人在短短三個月的時間里對50余名病患實施了詐騙,金額達到了80余萬元。
詐騙金額如何認定
分贓比例是否影響量刑
日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人胡某和胡某平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金額和兩人在實施詐騙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提出異議。二人認為金額過高,不符合實際。胡某認為,自己并沒參與診所的經營,自己負責的也只是在線上對已經看過診的病患進行復診,不應以全部詐騙金額作為對自己進行量刑的依據。胡某平則辯稱,在第一個診所其并不能算是詐騙活動的組織者,在平時也是拿工資的,不應承擔主要責任。
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劉杰表示,從診所的成立,包括經營及合作模式,主要的目的就是騙取被害人的錢款,首診和復診的分成屬于團伙內部成員之間的分贓情況,不影響對其犯罪金額的認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召集醫托及胡某平等人實施詐騙行為,對團伙成員進行利益分配,在犯罪團伙中起整體管理、協調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胡某平在診所中負責接待、協助等一般性工作,收取勞務報酬,在犯罪活動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但該診所被打擊取締后,胡某平又另行組織成立了另一家診所,其負責該診所的場地租賃、雇傭醫托、工資發放等管理工作,系主犯。
被告人胡某伙同胡某平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款,胡某、胡某平、胡某坤數額特別巨大,曹某某數額巨大,郭某某、湯某某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被告人胡某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其余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來源:京法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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