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重慶市潼南區臥佛鎮河口村村民丁先生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稱,因當地修建銅車壩水庫導致其自家房屋被占,但政府應發放的安置補助費在征地近四年后仍未發放,也沒有為他和家人購買養老保險。
10日,臥佛鎮黨委書記譚根深告訴澎湃新聞,村鎮兩級曾多次向村民解釋安置補助費和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的相關事宜,相關程序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請村民耐心等待。
為建設水庫,潼南征收集體土地201.78公頃
丁先生提供的潼南區政府于2021年8月23日發布的《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潼南區銅車壩水庫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顯示,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重慶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規定確定具體的征地人員安置對象,未在規定期限內確定的,由鎮政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原則擬定。具體征地人員安置對象按有關規定公示、初審、復核和核準。該公告內容在公告之日實施。
《銅車壩水庫工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下稱《方案》)顯示,為建設銅車壩水庫工程需要,潼南區政府擬征收臥佛鎮河口村2組等兩個鎮八個村二十三個組集體土地201.78公頃,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農村房屋補償費、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方案》還顯示,對符合條件的征地人員安置對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繳費補貼。
丁先生稱, 2023年,他收到了土地補償費、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費用,但剩余的3.6萬元安置補助費直到現在還沒有發放,也沒有為他和家人購買養老保險。丁先生稱,3組的很多村民跟他是同樣的情況。
鎮政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安置補助費需按程序確定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
今年1月,丁先生等村民就此問題向潼南區政府進行信訪。潼南區政府于3月17日書面回復稱,根據《重慶市潼南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安置補助費需按程序確定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公示無異議后報鎮政府初審、區級相關部門復核、區政府核準后,才能對人員安置對象實施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發放安置補助費。經核實,截至目前,你們村民小組具體的人員安置對象尚未完成確定、公示、初審、復核和核準等程序,暫時無法兌現。請你們積極配合集體經濟組織、鎮政府和區級相關部門,按規定確定具體人員安置對象,區政府將督促鎮政府和區級相關部門,盡快完成公示、初審、復核和核準等程序,以便盡快完成兌現。
4月10日,同日臥佛鎮黨委書記譚根深告訴澎湃新聞,村鎮兩級曾多次向村民解釋安置補助費和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的相關事宜,相關程序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請村民耐心等待。譚根深以確定“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為例向記者介紹,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是一項系統性、工作量巨大的工作,“有一些特殊情況我們必須反復研究討論,單是一個村社(組)就要耗費大量時間。然后需要一個社一個社去落實,今年1月,我鎮的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才最終確定下來。集體經濟組織總人口確定了,才能討論后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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