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認為應該如何平衡效率與規范?是否應該放開“一稿多投”呢?
后臺有一則圖片留言,點開一看,2008年的一篇題為《中國居民收入差距的演變——基于金融深化視角的實證研究》在標題相同、內容幾乎一致的情況下,先后發表到《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綏化學院學報》《武漢商業服務學院學報》等十個期刊(其中,《金融發展研究》已經撤稿處理)。
剛看的一篇大紅,小編也是甚為震驚,好家伙,這在期刊編輯口中,妥妥是“重復發表、占用審稿資源”的學術不端行為。
再一看時間,2008年?!那就不足為奇了。
在那個學術規范尚未健全的年代,國內期刊審稿流程存在諸多漏洞:期刊數據庫未完全聯網,查重系統尚不完善,部分期刊為充實版面甚至默許“一稿多投”。作者為提高錄用概率,往往采取“廣撒網”策略,這才造就了“一稿十發”的奇觀。當然,也不能排除個別作者刻意鉆空子的可能。
時過境遷,如今再提,爭論這是"時代局限、規則漏洞還是作者失德"已無實質意義。小編認為,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在學術交流日益數字化的今天,是否應該放開"一稿多投"的禁令?
一稿多投VS一稿多發
一稿多投:是將同一篇沒有被期刊錄用的文章,投稿給不同的期刊上,以增大錄用幾率,減小“超長審稿機制”及“退稿不通知”等期刊行為給作者帶來的損失。
一稿多發:是將同一篇經過審核的文章,發表到2個及以上的期刊上。
從定義來看,“一稿多發”才是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不僅擠占寶貴的期刊版面資源,還違反了與期刊的著作權協議,同時也是對期刊權威性的一種挑戰。而“一稿多投”只不過是作者的一個投稿策略。Nature在2021年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學者承認曾一稿多投,其中85%是因為無法忍受漫長的審稿周期。
實際上,作者都在呼吁放開一稿多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期刊則在強調作者一稿多投給己方帶來的不利影響,同時他們也主動忽略了——權威專家一稿都發的行為。(很多專家的撰稿,同時發給核心期刊和普刊,同一題名和文章內容,是誰就不點了,不在少數)
期刊編輯>論文作者
期刊編輯和論文作者本來應該是平等的關系,在評審制度更看重核心期刊以及論文數量的當下,這個天平默默失衡了。
“審稿一審就是大半年,最后就告訴你一個審稿未通過,整一年的時間就這樣廢掉了”
“兩個月初審一條消息沒有,給編輯發郵件兩個星期還顯示未讀,憑什么不另投他稿,我還好心通知了下撤稿”
期刊社審稿時間太長,投稿無回復,拒稿無意見……這些都是促成作者一稿多投的直接原因。從雜志社的角度而言,要想在核心評價中占據高位,就需要有高質量的首發文章,基于知識信息的優先刊登價值,使得出版界不希望錯過高質量文章。但是稿源太多,審核卻不能一一進行有質量回復,甚至要拖到作者主動撤稿。
為什么大家現在都在找經濟、審稿快、投稿有回復的期刊呢?這不正是對期刊的一種無聲反抗嗎?!
很多人的文章是耗時半年、一年寫作的,寫作一篇論文從知識積累、觀點創新……到成稿,寫作要下很大的功夫。而雜志社審稿不用去做創作,只是在審核,為什么看上去會比寫作一篇文章還要費時費時費精力呢?
論文作者已經無法再接受“一稿單投”帶來的弊端了。
但是他們的的“一稿多投”從來都不是建立在“一稿不多發”基礎上的。
廣大學者呼吁,請求放開“一稿多投”禁令!
正如某核心期刊主編所說:“我們反對的是學術欺詐,而不是學者追求研究效率的合理訴求?!痹跀底只瘯r代,或許我們應該重新思考:如何在維護學術誠信的同時,提高知識傳播的效率?
比如:(1)建立期刊審稿時效標準:超過約定時間未回復視為自動退稿;(2)開發智能投稿系統:實現“一次投稿,多家期刊可見但不同時審”(3)完善學術評價體系:降低“論文數量”指標權重(4)規范撤稿流程:明確一稿多投錄用后的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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