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分享的這份詔書,揭露了明朝一位王爺的丑聞。
身為王權之家、富貴之族,卻發生了這樣不堪的事情,這無疑是大明朝宗室的一大恥辱,嚴重損害了宗室的形象和威信。
在我們傳統的觀念里,古代社會等級森嚴,家奴與主子之間尊卑分明,界限清晰。然而,事實有時并非如此絕對。
主子也是凡人,同樣有著七情六欲,而這些情感往往容易受到身邊人的影響,特別是當主子年幼無知時,這種影響尤為顯著。
今日詔書所涉的當事人,是東垣王朱見贛,其父為鄭簡王朱祁锳。由于朱見贛是庶出第四子,因此未能承繼鄭王爵位,而是被封為郡王,號東垣王。
這位東垣王朱見贛,就是個年幼不懂事,被身邊人帶壞的典型例子。
他家里有個家奴叫吳安僮,這人心思狡猾,為了討得主子歡心,竟然把江湖上那一套歪門邪道帶進了王府,引誘朱見贛玩些不正當的淫穢游戲。
朱見贛年紀小,心智還沒成熟,哪里抵得住這種誘惑,很快就沉迷于酒色之中,無法自拔。
更夸張的是,那個吳安僮仗著朱見贛信任他,竟然打起了家里女主子的主意,想要毒殺王妃。
好在他沒成功,但這件事也讓他露出了馬腳。朝廷知道了這件事,非常重視,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詔書來處治他。
東垣王見贛有家奴吳安僮,以王年幼,誘為淫戲,因欲毒殺王妃,不果,又數與王同臥起,無貴賤禮。事覺,命官勘實擬罪。奏至,上謂見贛狎近歌妓頑童,輕信邪言,謀害正妃,有乖大義,宜下切責,令戴民巾讀書習禮。安童依律斬之。其兄名亦出入府中,多不法事,杖而發戍邊衛。——(明) 胡廣 撰、(明) 張居正 撰、(明) 溫體仁 撰《明實錄》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六,抄本,第3頁
事發的時候,正好是明憲宗朱見深在位。他一聽這事,那是火冒三丈,特別是對這個吳安僮,簡直是恨之入骨。直接下令“依律斬之”,一點情面都不留。
從這四個字里,我都能感受到那股濃濃的殺氣。對于朱見深來說,一個低賤的家奴,竟然敢對主子下毒手,這事絕對不能忍!
對于自己的親戚東垣王朱見贛,朱見深并沒有下重手懲罰。他給出的定性是“輕信邪言”,意思就是朱見贛是被人蒙蔽了。實際的懲罰呢,也就是讓他“戴民巾讀書習禮”,算是一種面壁思過的訓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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