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二月初十,南京城的午門外,一場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罰正在進行。涼國公藍玉被剝?nèi)ト砥つw,填充稻草后懸掛于城門示眾。
這幕慘劇的始作俑者 —— 明太祖朱元璋,隨后將這張人皮賜給藍玉之女、蜀王妃藍氏。這一違背人倫的舉動,背后暗藏著明初皇權與功臣集團博弈的血腥邏輯。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初八,藍玉像往常一樣入宮朝見朱元璋,卻被錦衣衛(wèi)當場逮捕。次日,他被投入詔獄審訊。
《明史紀事本末?胡藍之獄》記載,錦衣衛(wèi)指揮蔣瓛告發(fā)藍玉謀反,稱其 "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同、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
盡管藍玉極力否認,但在朱元璋的授意下,審訊迅速得出 "獄具,族誅之" 的結論。
僅僅三天后,二月初十,藍玉被押往午門執(zhí)行剝皮之刑。《國榷》記載:"藍玉既誅,命剝皮實草,傳示天下"。
明朝筆記《草木子》詳細描述了行刑過程:"藍玉之皮,剝于午門之外,皮既剝,實以草,懸于城門,以儆眾"。
這種始于元順帝時期的酷刑,在明初成為常刑,藍玉是有史可查的首位受此刑罰的開國功臣。
剝皮后的藍玉人皮被制成 "展品",在南京城懸掛三日后,朱元璋下旨將其送往蜀地,賜予蜀王妃藍氏。
《明史?蜀王傳》明確記載,蜀王朱椿之妃為藍玉之女,這層姻親關系成為人皮轉(zhuǎn)送的關鍵紐帶。
朱元璋將藍玉人皮送給蜀王妃,表面上是 "念及親情",實則暗藏政治深意。
據(jù)《明史?蜀王傳》記載,蜀王朱椿是朱元璋第十一子,素以 "賢王" 著稱,與藍玉并無政治瓜葛。
但藍玉作為開國元勛,其家族勢力在蜀地仍有潛在影響。將人皮賜給蜀王妃,既是對蜀王的警示,也是對藍玉家族的徹底羞辱。
明朝筆記《萬歷野獲編》記載,藍玉人皮被送入蜀王府后,"藏于密室,非有大故不得見"。
這種處理方式,既避免了人皮在民間引發(fā)同情,又通過王室內(nèi)部的隱秘保存,持續(xù)對藍氏家族施加心理壓力。
蜀王朱椿深知父皇用意,此后 "謹守臣節(jié),從未有過反叛朝廷的舉動",終其一生未卷入政治風波。
從政治博弈角度看,朱元璋此舉是對 "削藩" 策略的預演。藍玉案后,朱元璋通過誅殺功臣、削弱藩王護衛(wèi)等手段強化中央集權。
蜀王府接收人皮,實質(zhì)上是向朝廷表忠心的政治姿態(tài)。正如《明史紀事本末》所言:"太祖之賜皮,非徒儆蜀王,實欲天下藩王知所懼也"。
藍玉人皮在蜀王府的保存狀況,成為后世關注的焦點。
明末歐陽直所著《蜀警錄》記載,藍玉人皮被 "裝成肉身塑為神像,供奉在蜀王城端禮門城樓上",身著公侯服飾,金裝彩畫,頭與手足俱用肉身制成。
這種特殊的供奉方式,既體現(xiàn)了蜀王府對人皮的敬畏,也暗含對藍玉功績的復雜情感。
萬歷年間,關于藍玉人皮的傳聞愈發(fā)神秘。
《萬歷野獲編》稱,蜀王府曾發(fā)生 "小侍衛(wèi)夜見鬼物" 事件,據(jù)稱是藍玉人皮作祟。
這種傳聞雖無實證,卻反映出藍玉案在民間的深遠影響。
直到崇禎十七年(1644 年),張獻忠率軍攻入成都,藍玉人皮的秘密才再次曝光。
據(jù)《蜀碧》記載,張獻忠攻破蜀王府后,在端禮門城樓發(fā)現(xiàn)了這尊人皮神像。"見其金裝彩畫,栩栩如生,撫之,皮骨俱在"。
張獻忠下令將人皮神像焚毀,以示對明朝皇權的徹底否定。這一事件,成為藍玉人皮最后一次見于史冊的記載。
藍玉剝皮案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明初酷刑體系的典型案例。
《明史?刑法志》記載,朱元璋為懲治貪腐,設立 "剝皮實草" 之刑,規(guī)定 "官吏貪贓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剝皮楦草"。
這種刑罰最初針對貪官,后逐漸擴展至政治異己。
藍玉作為武將,其剝皮過程與貪官有所不同。
《草木子》記載,藍玉是 "活剝",而貪官多為死后剝皮。這種區(qū)別體現(xiàn)了朱元璋對功臣的特殊懲戒心理。
正如明末學者顧炎武所言:"藍玉之剝,非止刑也,乃太祖之威權所系"。
剝皮之刑的政治象征意義,在藍玉案后愈發(fā)凸顯。
朱棣奪位后,曾對建文帝忠臣景清施以剝皮之刑;明武宗朱厚照將起義軍首領剝皮制成馬鞍。
這些案例表明,剝皮已從單純的刑罰演變?yōu)榛蕶嘈镜墓ぞ摺?/strong>
藍玉案的爆發(fā),本質(zhì)上是朱元璋 "皇權至上" 理念的極端體現(xiàn)。
據(jù)《明實錄》記載,藍玉在捕魚兒海大捷后,"蓄莊奴、假子數(shù)千人,出入乘勢漁獵",甚至 "縱兵毀關而入" 喜峰口,引發(fā)朱元璋強烈不滿。
這種功高震主的行為,觸碰了明初皇權的敏感神經(jīng)。
太子朱標的早逝,加速了藍玉的滅亡。《明史?藍玉傳》記載,藍玉與朱標關系密切,曾私下提醒朱標防范燕王朱棣。
朱標死后,朱元璋為確保皇太孫朱允炆的統(tǒng)治,開始系統(tǒng)性清洗功臣集團。藍玉作為武將之首,首當其沖成為打擊目標。
藍玉案的牽連范圍之廣,令人觸目驚心。據(jù)《逆臣錄》記載,此案共誅殺 "一公、十三侯、二伯",牽連文武官員 1.5 萬余人。
這種大規(guī)模清洗,徹底清除了威脅皇權的潛在力量,為朱允炆繼位鋪平道路。
藍玉人皮在蜀王府的百年秘藏,成為明朝政治生態(tài)的縮影。蜀王朱椿及其后代,通過 "以詩書禮樂化一方" 的策略,在明初復雜的政治環(huán)境中得以保全。
這種 "賢王" 形象的塑造,與藍玉人皮的存在形成鮮明對比,凸顯了朱元璋 "恩威并施" 的統(tǒng)治藝術。
明末張獻忠焚毀藍玉人皮的舉動,具有深刻的象征意義。這不僅是對明朝皇權的否定,也是對朱元璋酷刑政策的批判。
正如《蜀碧》作者彭遵泗所言:"獻忠之焚皮,非恨藍玉,乃恨太祖之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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