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雙叒是你!
2021年7月被查
2021年10月被查
2025年4月被查
一而再再而三
碰觸酒駕“高壓線”
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2025年4月5日18時30分許,譚某駕駛無牌照電動四輪車,沿小王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南陳官村東側時,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現場呼氣檢測,譚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后經核查,譚某曾分別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10月4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并處罰,此次系駕駛證吊銷期間駕車、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譚某的兩項違法行為合并
將面臨行政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
行政處罰
酒駕屢教不改
后果比你想象中嚴重得多
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
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
不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
第二次飲酒后駕駛被查獲
均屬于“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
比你想象的更嚴重
二次酒駕的時間范圍
二次酒駕沒有時間標準。第一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輛一旦被查處,在交警信息平臺記錄的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在以后任何時間被查到飲酒駕駛機動車,都屬于二次酒駕。
再次酒駕的處罰: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涉嫌醉駕,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的危害
調查表明,40%的酒后駕車者“過高地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沒有意識到酒后駕車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往往會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駕車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至于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4、疲勞
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切勿把酒駕當兒戲
拿生命開玩笑
來源丨廣饒大隊
編輯丨陳艷艷 劉東旭
審核丨張友梅 范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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