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苑國際商業廣場(下稱“蒙苑廣場”),這個曾經被稱為呼和浩特總占地面積最大的商業中心,自2006年開業后的十多年里,風頭無兩。而短暫輝煌之后,這里變成了2000余名商鋪業主至今為止揮之不去的噩夢。
(圖:蒙苑廣場)
蒙苑“暴雷”,殃及業主,執行案款去哪兒了?
賈某忠,出生于上世紀六十年代。曾被評為內蒙古十大杰出青年、被選為全國青聯委員、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獲中國十大影響力企業家稱號。
無數的光環讓賈某忠開發的蒙苑廣場公寓和商鋪銷售一片紅火。然而,自2013年開始,蒙苑廣場的商鋪業主開始拿不到商鋪產權以及返租租金;公寓也未能如期交房。
2019年,蒙苑集團暴雷:賈某忠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于2019年9月被執行逮捕。蒙苑集團因經營不善、涉法涉訴等諸多原因,資金鏈早已出現問題。
2022年6月,賈某忠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賈某忠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發回原審法院重審。2024年11月,原審法院烏蘭察布市中院重審該案, 判賈某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妨害佐證罪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賈某忠始終堅持自己是無罪的,再次提出上訴。
近6年過去了,賈某忠案懸而未結。業主們仍在苦苦等待司法執行。
(圖:業主)
2021年6月之前,已經申請了司法執行的業主還能拿到法院正??蹌澓桶l放的執行案款。然而,自2021年6月之后,法院既不扣劃執行案款,也不發放執行款。
據王序(化名)等業主提供的材料顯示,蒙苑廣場商業業態經營面積約17萬余平方米。還有居然之家、北京華聯等上市企業在此租賃經營。粗略估計,2021年6月—2024年12月,三年半時間,蒙苑廣場上億元租金去向不明!
至于停止了司法扣劃的原因,新城區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在賈某忠案未落槌前,民事案“不能動”。
偷梁換柱,授權人變更法人為哪般?
事出反常必有妖!賈某忠的授權人石某(賈某忠妻子)不斷有“小動作”發生。
2025年3月17日,石某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蒙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原法定代表人白某某(賈某忠的兒子)變更為了戶籍地在烏蘭察布偏遠山區,年近古稀的農民段某某。而且,段某某屬于掛名法人,不參與企業任何管理工作。
7天后,2025年3月24日,石某又在辦理子公司內蒙古蒙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圖:工商變更記錄)
王序和業主們認為,蒙苑集團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受害人和申請執行人權益損害。部分業主和債權人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申請保全措施,要求禁止蒙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行為。
2025年4月1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向土默特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函,才將蒙苑房地產公司的變更按下暫停鍵。但蒙苑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至今還未變回原白某某。
石某的動作遠不僅如此,業主們從法院公告獲悉,2025年初,在變更蒙苑集團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石某與其姐姐以勞動爭議的名義,將蒙苑集團子公司內蒙古天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新城區法院,向自家公司索要數百萬元的工資。
實名報案,某受理,法院“移送”難?
實際上,對于石某及其親屬的這番操作,業主們也并非全無察覺。2024年,受蒙苑廣場幾百名業主委托,王序就石某及其親屬涉嫌轉移查封資產等問題,向烏蘭察布市某部門專案組報案。
王序認為: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下簡稱“新城區法院”)多次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法律文書下,石某及姐姐石某、外甥曹某、姐夫王某某等家族成員在蒙苑廣場多處查封資產上收取租金。金額可能上億元。
另外,石某與外甥曹某利用實際控制的青島諾客誠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商業運營企業的名義,在拒不出示開發商授權書或合同書的情況下,青島諾客誠公司將A座北京華聯超市二樓商場鎖門,致使商戶被迫停業;無視新城區白副區長親臨現場,要求開發商公示授權書并馬上開門營業的工作部署,導致商戶發生集體上訪的惡性事件。商戶始終不解的是:租金該交給法院還是交給青島諾客誠公司。
(圖:封條)
2024年12月12日,石某實際控制的天旭房地產公司在蒙苑商圈再次上演“封門”戲碼,給金樽情宴會城貼了封條,責令清退。據悉,新城區法院剛給金樽情宴會城下發了《協助執行通知書》,以后的租金必須交由法院執行。
王序等業主認為,蒙苑查封租金的流失均使“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遂報案。
2024年7月25日,烏蘭察布市某部門受理了王序的報案并出具了《受案回執》。但因蒙苑集團和賈某忠案已經結案,案件管轄地發生變更,該案被內蒙古某廳批轉至呼和浩特市某部門后轉至新城區某分局辦理。
2024年12月25日,呼和浩特新城區某分局督察法制大隊給王序的書面回復稱,此項工作,先由新城區法院做前期工作,待調查完畢后若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將該案件移交至新城區某分局進行辦理。新城區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對石某下達拘留決定(法院已經司法拘留未入所)。目前案件還屬于法院執行階段。
王序表示,該回復從側面證實了新城區法院未將石某“拒執”案移交至新城區某分局。
買鋪卻買了個官司,上億元執行款不知所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嫌疑人逍遙法外。面對這種局面,眾多業主已經瀕臨崩潰。
“先刑后民”,法出何處?
回溯事件,其爆發的原點,似乎就在于2021年新城區法院依據“先刑后民”的原則,停止執行款司法劃扣。
業主表示,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之規定,其中有 “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被告人未能返還財物而遭受經濟損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應當依法一并審理。被害人因其遭受經濟損失也有權對單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當依法受理”的明確表述。
一邊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白紙黑字,一邊是新城區法院的言之鑿鑿。業主們無處申訴,卻又遭到重擊:公開查詢渠道顯示,蒙苑集團及旗下多家子公司涉司法案件數量多達8000多件,企業背負了37.83億余元的累累債務。
(圖:債權包截圖)
賈某忠的判決遙遙無期,蒙苑集團巨額負債泰山壓頂,代理人蠢蠢欲動,三年半上億元案款流失誰來追責?事件真相到底怎樣?我們將持續關注。
【免責聲明:本文轉載自中國城鄉觀察網,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號)無關,僅供參考。文字和圖片均由第三方提供,一切法律責任由提供方負責。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p>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