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鑒定的公正性與鑒定機構的資質、案件性質及法律程序密切相關。
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以下從鑒定機構的選擇、法律限制及律師作用三方面綜合分析:
一、鑒定機構的選擇要點
司法鑒定機構優先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具有法醫臨床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是法定選擇,例如某某司法鑒定中心。這類機構需持有省級司法廳頒發的《司法鑒定許可證》,且鑒定范圍需明確包含“醫療損害鑒定”、“法醫臨床鑒定”等。
醫學會鑒定的局限性
醫學會組織的鑒定常被指偏向醫方,尤其是涉及醫療事故責任時,其程序會受行業保護影響。例如上海醫學會因未按規范公開專家簽名引發爭議,而北京宋中清律師團隊指出,醫學會的鑒定常回避違法違規責任。
第三方獨立機構的優勢
部分司法鑒定所,因獨立于醫療系統,在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案件中更可能保持中立。但需注意,任何鑒定機構都無權對所謂的醫療過錯參與度進行定量評估,此類責任劃分常常屬于法律裁判范疇。
二、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特殊限制
鑒定范圍的法定邊界
醫療過錯技術鑒定僅評估診療行為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無權認定違法違規責任(如偽造病歷、超范圍行醫、違反診療管護規范等)。例如河北某醫院術中致死案中,患方通過合同糾紛訴訟而非過錯鑒定,最終獲得全責180萬元的賠償。
法律推定的應用
《民法典》第1222條規定,若醫療機構存在隱匿病歷、違反診療規范等行為,可直接推定過錯,無需依賴鑒定。例如北京某三甲醫院因未履行術前討論程序,即使鑒定機構未認定過錯,法院仍判定全責。
行政途徑的補充作用
對于醫療違法違規行為(如無證行醫、過度醫療、違反診療管護和操作規范的),應向衛健部門舉報并啟動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處罰決定可作為民事訴訟的關鍵證據,避免過度依賴技術鑒定。
三、律師的關鍵作用
規避鑒定陷阱
專業而成熟的患方律師會優先選擇醫療服務合同糾紛訴訟(并非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從而規避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例如宋中清律師團隊通過此策略,在多起案件中迫使醫院承擔全責。
證據保全與法律策略
律師可協助指導復印全部病歷、封存原始病歷、申請電子數據鑒定,并在法院過度依賴鑒定意見時,通過舉證責任轉移(如證明醫療機構未盡告知義務)打破“以鑒代審”困局。
應對潛規則的實踐經驗
資深律師熟悉鑒定行業的“責任比例上限”潛規則(如死亡案件過錯參與度不超過50%),并利用法律程序(如申請異地鑒定、選擇精準項目的鑒定、專家出庭質詢)增加公正性。
結論
公正的醫療損害鑒定需結合機構資質、案件性質及法律策略:優先選擇獨立司法鑒定機構,通過律師主導的違法違規舉證及合同糾紛訴訟突破鑒定限制。涉及參與度的鑒定應完全避免,轉而依托《民法典》過錯推定條款及行政追責程序維護權益。
感謝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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