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11日21時剛過,鶴慶縣公安局段學林局長接到黃坪派出所所長楊煥偉的報告:“剛才接到報案,姜寅老街發生一起兇殺案,羅克順母子三人被殺害在家中,請縣局速派人增援。”
“你們保護好現場,主要交通路口立即設卡堵截,聯系北衙派出所封鎖兩線,防止罪犯外逃,我立刻帶人前來!”段局長囑咐楊煥偉后放下電話聽筒,然后通知分管刑偵的張學禮副局長迅速召集刑警隊的偵查、技術人員做好準備后立即出發——
老照片:出警的民警
11月12日0時30分段學林、張學禮帶領二十多名偵查、技術人員趕到黃坪,并就地開展現場勘查。
報案的是家住姜寅老街的唐加福,他說:“我拎著從老街村買來的米線回家,離家還老遠的時候就看到我家走廊上海亮著燈,待我走到院里時卻發現屋里沒開燈,整個院子里安靜得可怕,我老婆和兩個孩子都沒來迎接我。我當時就納悶:‘這三娘母怎么晚飯不吃就熄燈了?’然后我走上臺坎,隨手推開堂屋的門跨進屋,結果腳下碰到一樣東西,低頭一看竟然就是孩子他娘(指唐加福的妻子羅克順),我叫了孩子他娘一聲,沒有回音。彎腰定睛一看,只看到孩子他娘滿臉是血,又定睛一看,我的兩個孩子也躺倒在不遠的地上。我嚇壞了,轉身跳出門外向鄰居呼救——”
凌晨1時,結束初步的勘查、走訪工作的干警們在黃坪派出所會議室召開案情分析會,段學林局長在聽取了黃坪派出所楊煥偉所長的簡要案情匯報后表示:“同志們,這樁案子是我縣近年來最大的惡性殺人案,明天是黃坪的大集,這個案子會很快傳開,在黃坪乃至全縣將會產生極壞的影響。因此我們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攻破此案,州公安處的同志天亮后來,我們現在的任務:一是保護好中心現場,二是盡快查看和搜索外圍現場,三是盡量將外來人員查清,四是立即將當天突然外出或外地返回人員查清,不破此案決不撤兵。”
會后,成立以張學禮副局長為組長的11.11案專案組,以姜寅老街為中心開展行動——
11月12日6時左右,大理州公安處技術科左汝杰科長,刑警大隊董漢國副大隊長帶領大理州公安處的偵技人員和法醫趕到黃坪,立即會同鶴慶縣公安局的同志們投入到現場勘查、調查走訪以及尸檢工作中。
唐加福家住房為坐北朝南的四間新蓋的瓦房,和主房相對有一坐四間的南向北廄房(有頂的牲口棚)正屋前的天井內拴著一條大黃狗,房屋周圍沒有圍墻,而是圍著一片甘蔗林,甘蔗種得并不密集所以四通八達、幾乎對外人不設防。
四間主房的最西間為廚房,另三間依次為堂屋和兩間臥室,堂屋開有一道雕花隔扇門,門檻外地面上有七處模糊的血跡,門檻內緊靠門檻處地面上有一把系有鑰匙的長征牌彈子鎖。
進門靠右24公分處仰躺著死者羅克順的尸體,其衣著完整,右手邊上倒著一把小木椅子。經州公安處法醫楊克靖和張海發的檢查,尸體頭部有五處銳器造成的砍傷,胸部有兩道銳器造成的扎傷,尸身下有大量的血泊。
往里24公分處仰躺著唐加福不滿五個月的小女兒唐某瓊的尸體,致命傷位于頸部的一處銳器傷,直接割斷了喉管,身下積攢了一片血泊;再往里35公分處仰躺著唐加福兩歲的兒子唐某良的尸體,其頸部有銳器造成的砍傷和扎傷各一處,身下積攢了一片血泊。
此外兩個孩子尸體身上尚還有兩到三處銳器造成的捅刺傷——
法醫確定三人的死亡時間為11月11日19時30分至20時30分之間。
大人和孩子的尸體間的地面上發現了一顆帶過濾嘴的春城牌香煙的煙蒂;在堂屋里的電視機插頭和插座上有模糊的血指印;室內所有櫥柜的抽屜都被拉出;堂屋左右兩側臥室內衣柜內、床榻上的衣物和被褥都被翻得狼藉一片,在臥室內的一個木柜上提取到一枚較為清晰的血指印。
外圍勘查中在主屋外西側45米處的甘蔗地中發現了一只被丟棄的帶鎖皮箱,鎖已經被撬開,箱內物品散落了一地,在皮箱的提把處發現有擦拭狀血跡。
從尸體創口反映,行兇工具為兩種銳器,犯罪分子只有一個人,從現場分析,劫財殺人的可能性較大,但也不能排除仇殺的可能性。
根據勘查、訪問和尸檢結果,專案組刻畫了案發過程如下:
犯罪分子采用和平方式進入室內,和坐在小木椅子上正在看電視的羅克順交談了一會兒,后趁著羅克順專心看電視的時候突然用銳器行兇,羅克順倒地后,兩個孩子哭叫起來,犯罪分子為了滅口,用銳器接著將兩個孩子殺害,為防孩子不死,又分別在兩個孩子身上補刺數刀,然后在三間房內翻找錢財,在床、柜和桌內沒翻到錢財,就關了燈、拔了電視插頭,拿走了一只上了鎖的皮箱逃離現場。
對犯罪分子的作案動機,專案組有如下判斷:
1、犯罪分子用和平方式進入唐加福家,案發時也沒人聽到天井里頭的狗叫,因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2、犯罪分子知道唐加福當晚不在家,說明犯罪分子對唐加福家的情況非常了解;
3、犯罪分子攜帶作案工具,作案后又將作案工具帶走,說明此案系犯罪分子蓄意所為,并非臨時起意;
4、犯罪分子連無辜的幼兒也要殺害,有較大可能對唐加福懷有深仇大恨;
5、唐加福本人私德不修,外出做生意期間多有嫖宿和賭博的行為,得罪的人很是不少,更加增大了仇殺的可能性。
根據上述分析,專案組立即采取了以下偵查措施:
1、對老街村的村民進行逐家逐戶的訪問;
2、重點圍繞死者羅克順的丈夫唐加福和其他親屬以及社會關系進行調查;
3、召開老街村附近的農場、鄉機關和各個村社的治保主任會議,公布案情,深入發動群眾,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及時上報;
4、對黃坪地區曾有過劣跡的人員進行逐個定點定位的排查。
經查實,唐加福時年30歲,14歲的時候因為右腳患骨髓炎留下后遺癥,此后走路一瘸一瘸的,因此在當地有“唐老瘸”的綽號。不過唐加福雖然身有殘疾,但頭腦卻非常靈光,15歲起就開始走街串巷賣各種雜貨,能滿足自己溫飽之下還能貼補家用。改革開放深入進行、商品經濟全面放開后,唐加福依靠賣糧食、蔬菜、紅糖、副食等日用消耗品很是賺了不少錢,成為本地第一批“萬元戶”中的一員。不但購置了電視機、收錄機電冰箱、洗衣機等高檔家用電器,還買了一輛三輪小貨車,經常往來于黃坪、北衙、賓川、永勝等地的大集,后來又利用自家老屋代銷化肥,生意越做越大——
老照片,萬元戶歡迎會
不過,因為“唐老瘸”有殘疾,因此即便他成了“萬元戶”,解決“個人問題”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直到1990年,唐加福才從北衙迎娶了羅克順。羅克順人長得漂亮、待人熱情大方,心靈手巧,能下地、會針線,是一個非常典型的賢惠妻子,婚后第二年,兒子唐某良出生、1993年年中,小女兒唐某瓊出生。
萬元戶一家
妻子賢惠,兒女雙全的生活讓唐加福非常得意,接著就慢慢地“嘚瑟”了起來,為了顯擺,“唐老瘸”出門買包煙都要帶上兩千多元的現金,在買煙的時候一定要當著店主的面把這一沓子錢全部拿出來,然后再抽出一張100元錢給店主讓他找錢,然后就一臉享受地看著店主手忙腳亂地尋找零錢的囧樣。
但是“唐老瘸”為人卻非常摳唆,有人向他借錢,多過100元的絕對不借,就算是借錢的時候,也一定是從一沓百元大鈔中抽出一張給對方,“逼格”拉滿。也讓整個姜寅老街的人們都知道:“唐老瘸有很多錢”。
此外,唐加福有錢后,個人問題上也變得不檢點,經常在外出進貨的時候出入“洗頭房”,在社會上招惹了不少的是非。
老照片:發廊妹
在排查過程中,專案組發現發案那天,唐加福從北衙趕集回來,妻子羅克順為他端來洗腳水伺候他洗完腳后,賓川縣人陳某雇傭的貨車駕駛員來到唐家,要來拉幾天前和他談好的幾噸化肥。于是,唐加福就帶駕駛員去囤化肥的老屋取化肥,新屋和老屋相隔十分鐘的路程,賣完化肥后唐加福又順路買了兩斤米線,回到家的時候就看到了妻子、兒子和女兒的尸體。
專案組因此懷疑是不是陳某故意用調虎離山計把唐加福引開,然后伺機來到唐家作案行兇,但經過多方查證,陳某在案發時一直在賓川縣醫院照顧病重的老母,不具備作案時間,因此否定了這條懷疑。
另一方面,在案發地附近村莊在唐加福的熟人中提取了二十多名符合犯罪分子形象刻畫的嫌疑人員的指紋,和現場發現的指紋進行比對,發現現場的那枚指紋變形嚴重,比對難度較大,只能在這二十多人中圈出了八名重點嫌疑對象。隨后專案組對這八個人在案發期間的去向進行一一核查,其中七個人都能證明案發期間的具體去向并能找到證明人,唯有和唐加福同村的20歲村民李金生無法證明其在案發期間的確切去向,因此被專案組列為重大嫌疑人進行審查。
經查實,李金生的父親和哥哥都因為販賣鴉片膏被判刑,父親刑滿釋放后承包了一片荒地并吃住在荒地邊的棚子里而長年不在家;其哥哥依然還在服刑,母親已經去世,家里只有李金生和其嫂嫂。
不久前,李父托媒人為李金生說了一門親事,李金生非常喜歡女方,而女方對長得寶相莊嚴的李金生也非常滿意,但女方的父母索要2000元的高額彩禮,因此李金生非常缺錢。
但是,一部分偵查員認為兇手不應該是李金生,因為李金生平素風評一直很好,大家都說李金生是個樂于助人的好小伙子,發案后,李金生還來到唐加福家忙前忙后十分賣力。警方在勘查現場時,李金生還站在人群中觀望,在隨后的專案組偵辦過程中李金生還經常和別人一起討論案情,其表現得非常自然,毫無異常。
為了獲取更多的證據,專案組以李金生有偷盜行為對他進行了傳訊,李金生很干脆的供認自己偷過鋼筋和水管等物,但是堅決不承認自己殺了人。與此同時,專案組將李金生的指紋樣本和現場提取到的指紋樣本分別送到大理州公安處技術科進行鑒定,兩次鑒定結果都不能確定兩者能作同一認定。
專案組不死心,又由州公安處技術科科長左汝杰親自出馬進行第三次鑒定,終于在兩份樣本上找到了9處相同的特征節點——
這個結果讓段學林和張學禮大喜過望,立即簽發了對李金生家的搜查令,結果偵查員們在搜查中搜出帶血的砍刀和匕首各一把,雖然經洗滌但依然留有血跡的一套西服,以及一雙帶血的41碼軍用膠鞋。
11月19日,對李金生的審訊正式開始,但是到了這個時候,李金生依然表現得輕松鎮定,再三重復:“我沒有殺人,人不是我殺的!”
“你沒有殺人,那么你刀上的血跡、衣服上的血跡、鞋子上的血跡,還有留在唐加福家木柜上的血指印又怎么解釋?”
“據我們了解,唐加福曾經當眾奚落過你,嘲笑你是窮鬼,你對唐加福很有恨意——”
經過技術鑒定,專案組在李金生的砍刀、匕首、西服和膠鞋上檢出了兩種血型,分別和三名死者的血型吻合,而且死者傷口倒模還原的兇器樣式和李金生的砍刀與匕首的式樣非常吻合。
至此,鐵證如山!
李金生的心理防線最終完全崩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因為要籌集彩禮,李金生突然想到唐加福家很有錢,而且唐加福還當眾奚落過他,新仇舊恨一上頭,李金生就決定去搶唐加福家。
11月10日,李金生獨自來到唐加福家正南的小山丘,因為唐家有人說話的聲音傳出,因此他沒有膽子下手。11月11日傍晚,李金生得知“唐老瘸”不在家,就將一把砍刀藏在西服內,將一把匕首藏在袖子里來到唐家,因為羅克順也認識李金生,于是就請他入室就坐,并給他點了一支春城香煙,唐加福一邊抽煙一邊和羅克順閑聊,帶抽完煙后趁著羅克順看電視的時候突然從西服內抽出砍刀對著羅克順的頭部砍去,將羅克順當場砍倒,血濺當場;羅克順的倒地驚哭了唐某良和唐某瓊兄妹,李金生心想干脆就讓“唐老瘸”斷子絕孫,于是就一不做二不休,將兩個小孩用砍刀砍倒,然后唯恐三個人不死,又抽出匕首對羅克順的胸部和頸部猛刺數刀,又向兩個孩子身上各刺兩刀。
行兇后,李金生在屋內翻箱倒柜,一分錢都沒找到,擔心時間長了唐加福會回來,于是就拿著放在柜上的兩只上鎖皮箱中重量較重的一只,然后拔掉電視機插頭,關掉屋內的燈后提著皮箱離開現場。跑到甘蔗地里將皮箱撬開,結果也沒在里頭發現一毛錢,大失所望的李金生只好回家,將砍刀和匕首和西服草草洗了,換了一身衣服后裝作若無其事地到隔壁鄰居家看電視。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李金生最終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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