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春天,廈門海濱大廈頂層會議室里,遠華集團負責人賴昌星正通過中間人向中央領導傳遞見面請求。
此時距離他通過走私積累百億資產僅過去四年,距離廈門海關發現異常報關數據還有不到一年時間。
賴昌星的發家史始于香港碼頭集裝箱夾層里的電子元件。1994年他以港商身份回鄉投資,注冊的遠華電子公司表面從事電子產品貿易,實際通過偽造報關單據將成品油、香煙等商品偽裝成普通貨物進出境。
廈門海關檔案顯示,僅1996年經遠華集團報關的植物油就達120萬噸,是同期正常進口量的三倍。這些數字背后,是廈門海關160多名工作人員被腐蝕的名單。
隨著走私網絡擴張,賴昌星開始構建更復雜的保護體系。他給關鍵崗位人員子女安排高薪閑職,向退休干部贈送黃金擺件,在豪華會所包間懸掛"友誼長存"字畫。
某次宴會上,他指著滿桌山珍海味對客人說:"這些食材從東南亞空運過來,就像某些審批文件能神不知鬼不覺過關。"這種隱喻讓在場者心領神會。
1998年3月,朱镕基總理到廈門考察國有企業改革情況。賴昌星通過時任福建省領導傳話,希望能在視察期間當面匯報工作。這個請求在廈門官場引發震動,要知道,國務院總理的行程通常提前半年確定,臨時增加會晤極為罕見。
知情人士回憶,當時有位副省長連夜修改接待方案,將原本安排在鼓浪嶼的考察臨時改為保稅區倉庫參觀。
面對賴昌星的請求,朱镕基在視察現場明確表態:"企業有問題先補繳稅款,該退的退該罰的罰。"這句話通過隨行工作人員傳到賴昌星耳中時,他正在國際會展中心準備宴請貴賓。
事件發生后第三天,廈門海關緝私局啟動內部審計,發現1997年第四季度的報關單存在異常:同一批進口設備在申報清單中出現三種不同型號編碼。
順著這條線索,調查人員發現遠華集團通過香港空殼公司將走私貨品反復報關,利用匯率差和時間差套取國家稅款。在福清江陰港查獲的2.4萬噸走私成品油,油艙底部還殘留著上一次運輸的棕櫚油痕跡。
中央紀委調查組進駐廈門當天,賴昌星正在香港四季酒店與某地產商密談。得知消息后,他連夜包下整層停機坪,乘坐灣流公務機經曼谷轉機逃往加拿大。
在其辦公室里,調查人員發現23本不同姓名的護照,以及與12個國家政要的合影照片。其中一張拍攝于1997年香港回歸慶典,照片里賴昌星與某外國領事并肩而立。
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別墅里,賴昌星通過律師向國內傳遞信息,表示愿意用遠華集團在加拿大的資產抵稅。調查人員發現,這些資產包括溫哥華市中心三棟公寓樓和列治文市的海運碼頭股權,但經評估其價值不足應繳稅款的十分之一。
與此同時,國內專案組查獲的遠華集團走私證據裝滿38個集裝箱,其中僅現金就有2.3億元,需要40名銀行工作人員用一周時間清點。
2001年11月,賴昌星在多倫多郊區住所被捕。法庭文件顯示,他通過地下錢莊向加拿大移民局官員行賄200萬加元,試圖申請難民身份。
這個計劃最終敗露,因為行賄名單上出現了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的名字,這位曾主抓外經貿的官員,正是賴昌星在1998年春節宴請的座上。
案件審理過程中,賴昌星在法庭上多次改變說辭。他先是聲稱所有走私行為都是"行業潛規則",后來又推說被手下欺騙。
直到2011年遣返回國前夜,他才向看守人員透露:"如果當年朱總理說的補稅要求能落實,遠華集團現在可能還在經營。"這種遲來的懺悔,與他在廈門環島路建造的88層遠華國際中心形成諷刺對照,這座未完工的摩天大樓,如今已成為廈門海關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展品。
2012年5月18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賴昌星案作出終審判決。旁聽席上,有從廈門大學趕來的經濟學教授,也有特意請假前來的遠華集團前員工。
當法官宣布無期徒刑判決時,旁聽席后排一位白發老人突然起立鼓掌,他是1998年負責押運首批走私成品油的海關關員,因拒絕在虛假單據上簽字被調離崗位。這個細節被記錄在案件卷宗最后一頁,成為正義實現的特殊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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