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
科普資源開放共享
提高科普能力
提升全民科學素質
近日
由成都市科學技術局等四部門
聯合制定的
《成都市科學技術普及資助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正式出爐
主要涉及科普基地資助
和科普作品創作資助
《管理辦法》有哪些亮點?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進一步規范有關表述,增強政策的可操作性。
將科普基地建設資助與科普活動資助合并優化為科普基地資助,將科普作品創作類別、條件進行了明確。
進一步明確了市級科普基地、科普創作的管理和監督職責。明確市級部門監督職責,市級科普基地屬地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的管理職責,同時對市級科普基地日常運行、組織科普活動、綜合評估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特別是對市級科普基地如何實行動態管理,開展綜合評估進行了說明。
參考其他先進城市的做法,調整了科普活動、科普作品資助的部分條件,對部分標準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優化。鼓勵市級科普基地進一步面向社會公眾開放,通過舉辦豐富多彩的科普活動,增強公眾的參與感和體驗感,提升我市科普服務能力;將科普作品的條件進行了調整,重在考慮科普作品的社會效益及公眾參與度。
具體如何資助?
一起來“劃重點”
重點一
科普基地資助
科普基地資助分為科普基地建設資助和科普活動資助。主要對申報科普基地建設資助、科普活動資助的類別、條件、流程、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對申報主體均需滿足的基本條件和不同類別基地需單獨滿足的條件進行了規定,對申報主體面積、人員配備、開放天數、接待人次以及開展活動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的要求;主要包括科普活動資助前置條件,對基地年度開放天數、年度開展科普活動次數、年度參與科普活動人次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的要求;明確資助的方式和標準。
科普基地建設資助
資助標準:
科普基地建設資助采取“后補助”方式,對當年新申報且符合科普基地建設資助條件的單位,經評審擇優給予10萬元經費資助。
基本條件:
1.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四川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所規定的科普活動,有滿足從事科普活動所需要的穩定投入;
2.具有鮮明的科普主題,具備開展科普活動或科普宣傳的資源條件,將科普資源向社會公眾開放或面向公眾廣泛開展科學傳播;
3.有滿足科普工作需要的設施、場所或載體,有明確的科普工作規劃和制度;
4.具有常設科普工作機構或職能部門,配備專(兼)職科普工作人員和科普志愿者隊伍,除非場館類科普基地外應配備專(兼)職科普講解人員不少于2名;
5.科普場所及科普設施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衛生等標準要求,定期檢查、維護,并建立相關安全檢查制度。
其他條件:
1.場館類科普基地是指以展示涵蓋多學科、多領域或專題性科普知識的有形互動展品為主,長期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科普活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場所,對全市科普發展具有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包括科技館、博物館、動(植)物園以及學校、科研院所、醫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內部具有科普功能經科普化改造并有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場館、實驗室、生產現場等。申報場館類科普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和活動場所,科普設施能夠滿足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需要,包括有科普展示館、科普畫廊、科普演示設備和模型等,向社會公眾開放的科普展示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2)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0天,其中屬于學校、科研院所、醫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內部具有科普功能經科普化改造并有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場館、實驗室、生產現場等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80天;每年對青少年實行優惠或免費開放的天數不少于30天(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3)每年接待社會公眾不少于1萬人次,其中屬于學校、科研院所、醫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內部具有科普功能經科普化改造并有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場館、實驗室、生產現場等每年接待社會公眾不少于1000人次。
2.非場館類科普基地指具有大規模網絡覆蓋能力和社會影響力,不以有形的科普設施或互動展品為依托,以電子媒介(視頻、錄音、錄像等)、印刷媒介(報紙、雜志、書籍)、互聯網等為主要載體,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形式,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科學傳播及科普服務的平臺。申報非場館類科普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開展科普線上傳播所需資質、配套設施;
(2)設有專門從事科普內容策劃、制作、編輯等業務的部門,配備不少于2名專(兼)職科普工作人員;
(3)設有科普內容專區專欄,常年面向社會公眾開放訪問,科普信息及時更新;
(4)具有公眾號、微博、短視頻平臺、網站等科普新媒體或電視、數字雜志、報紙、書籍等科普資源不少于3種;
(5)科普專區專欄的每年訪問量不少于100萬次,或累計訪問量不少于500萬次。
3.蓉城社區創新屋是指面向我市城鄉社區群眾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引導眾開展科普和創新創業活動的社區服務場所。該場所與學校、企業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共同開展社區科普、創新實踐活動。申報蓉城社區創新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在我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或青少年活動中心,所屬社區居民委員會為申報主體;
(2)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180天,每年接待社會公眾不少于1000人次;
(3)用于科普展示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4.青少年科學創新實踐站是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的各類實驗室、研究中心、科研教育實踐基地等創新資源,面向青少年開展創新實踐活動,培育科學精神,提升創新實踐能力的場所。申報青少年科學創新實踐站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設,具有前沿及特色科技創新資源,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80天;
(2)配備有專業的指導教師團隊,具備青少年創新實踐培養方案及選拔機制;
(3)應提供具有探究特色、重視實踐、引導創新思維、個性化研究服務的創新實踐場所不少于2個;
(4)每年組織指導青少年參加創新實踐課題、課程和活動不少于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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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活動資助
資助標準:
科普活動資助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對已認定“成都市科普基地”滿1年及以上、當年申報且符合科普活動資助條件的單位,經評審擇優給予不超過20萬元經費資助。
基本條件:
1.已認定“成都市科普基地”滿1年及以上;
2.積極參與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等特色科普活動或運用多種傳播載體廣泛開展科學傳播,參與“成都科普”系列活動品牌,積極開展科普惠民活動;
3.完成日常科普工作。按要求及時向市科技局報送科普活動的工作計劃、開展情況、科普資訊、工作總結等,積極組織并參加科普能力提升培訓活動;
4.穩定投入科普活動經費。將科普經費列入依托單位年度預算,保證科普活動正常開展;
5.市級科普基地在綜合評估中被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內不得申報科普活動資助項目。
其他條件:
1.場館類科普基地: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200天,其中屬于學校、科研院所、醫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內部具有科普功能經科普化改造并有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場館、實驗室、生產現場等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80天;圍繞“成都科普”系列活動品牌,結合自身科普主題和內容,每年以科普講座、論壇、賽事、展覽等形式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科普活動不少于12次,其中舉辦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不少于1次。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數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屬于學校、科研院所、醫院、企業和其他組織內部具有科普功能經科普化改造并有條件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場館、實驗室、生產現場等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數不少于500人次。
2.非場館類科普基地:圍繞“成都科普”系列活動品牌,結合自身科普主題和內容,每年以線上或線下的方式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科普活動不少于10次,其中舉辦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不少于1次;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數不少于500人次。
3.蓉城社區創新屋: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天數不少于180天;圍繞“成都科普”系列活動品牌,結合自身科普主題和內容,依托蓉城社區創新屋科普資源和社區特色,突出創新創業,經常性策劃、舉辦系列科普活動,每年面向社區公眾舉辦科普參觀、動手體驗等科普活動不少于12次,其中舉辦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不少于1次;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數不少于1000人次。
4.青少年科學創新實踐站:每年向社會公眾開放不少于80天;圍繞“成都科普”系列活動品牌,結合青少年創新實踐培養方案,每年開展以實驗探究、研討沙龍、遠程授課等為主要內容的創新研究實踐課程不少于5次,其中舉辦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不少于1次;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數不少于5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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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二
科普作品創作資助
主要對科普作品創作資助的類別、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明確了科普作品創作涵蓋科普圖書、科普影視劇、科普創新產品三個類別;明確資助的方式和標準;明確了基本條件和其他條件。
資助類別:
(一)科普圖書:指圍繞一定科普主題或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創作的原創科普圖書或科普繪本等。
(二)科普影視劇:指圍繞一定科普主題或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創作的兼具科學性、藝術性、趣味性、創意性等為一體的原創科普微電影、科普影視節目、科普微視頻、科普劇或科學實驗秀等
(三)科普創新產品:指圍繞一定科普主題或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在科普展覽、研學、實踐等過程中研發和生產能夠傳播科學知識的單件或成套的科普互動體驗裝置、模型設備、科普軟件等。
資助標準:
科普作品創作資助采取“后補助”的方式,對當年申報并且符合科普作品創作資助條件的單位,經評審擇優給予不超過10萬元經費資助。
基本條件:
1.科普作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科研倫理相關規定;
2.科普作品圍繞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有利于繁榮科普創作、推進科普信息化建設,內容短而精;
3.以科技、科普為主題的科普作品應具有原創性、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準確性、藝術性、趣味性等且通俗易懂;
4.科普作品需按要求參加全國科普月、科技活動周、科普講解大賽、科學實驗展演匯演、蓉城科學嘉年華、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科普“五進”、科普援藏等在全市范圍內舉行的重大群眾性科普活動并參加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相關比賽。
其他條件:
1.科普圖書:已出版發行的科普圖書(含國外優秀科普圖書的翻譯出版),發行量不低于2000冊(套)。
2.科普影視劇:科普微電影、科普影視節目時長不低于5分鐘,科普微視頻為2-5分鐘;科普微電影、科普影視節目、科普微視頻應在國內主要視聽平臺上播映,線上傳播推廣(累計網絡點擊量)不少于5萬次;科普劇或科學實驗秀線下展演不少于5場次,受眾不少于500人次,需開展線上推廣(視頻或直播),線上傳播推廣(累計網絡點擊量)不低于10000次。
3.科普創新產品: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影響力;為社會提供公益科普服務,線下展示不少于10場次,受眾不少于1000人次。
4.由財政資金支持取得的科普作品在后續傳播推廣中須按要求標注“成都市科技計劃資助”(英文標注:“Supported by Chengd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am”)字樣及項目立項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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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管理辦法》還對科普基地及作品管理進行了相應說明,明確對認定后市級科普基地管理、日常運行、開放情況、科普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細化市級科普基地管理,對市級科普基地綜合評估、取消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等事項進行了說明。明確了科普作品創作的原則、意義,規范了科普作品的使用方面的內容。
了解詳細資助標準及條件
來源:成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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