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樓頂曬衣服,卻發(fā)現(xiàn)鄰居在繩索上貼了一張紙條:“私人繩索!我不喜歡別人使用!請遵守!請自己買晾衣架!否則后果自負!”女子氣得發(fā)網(wǎng)上:“不想別人用你的繩子,那你就用完收起來,別人好搭繩子,典型的占著茅坑不拉S!”
天氣好,女子洗了衣服想拿到天臺去曬,結(jié)果看到繩索上面都貼了紙條,說繩索是私人的,不能曬!
女子一下子就怒了,天臺是公共場所,你把繩索拉起來,把天臺的位置給占了,又不讓別人曬,別人想弄繩索也沒辦法弄呀!
于是女子把這事情發(fā)到網(wǎng)上,讓網(wǎng)友評評理,自己該怎么做?
有網(wǎng)友說,如果是我,回手寫上:公共區(qū)域,我不喜歡有人私自搭繩曬被,提醒后還是老樣子,后果自負!
也有網(wǎng)友說,這就跟大白天在路邊的免費停車位上放一輛電動車占著,不讓別的車停一樣!上次我遇見了,轉(zhuǎn)了一大圈沒地方停,拐回來給他電動車踹出去了。你也可以直接把他的繩索拿下來扔一邊去。
還有網(wǎng)友說,我們這樓頂好多家拉了繩,固定的,一般就是先來先得,而不是誰家的誰用。不想讓別人用,就應該收回去。別人想用也可以自己拉繩,不能占著地方不讓用!
我的看法是,公共場所,私拉繩索可以,但你用完就得收走,不收走就得公用,否則就成了霸占公共場所,這肯定不行。
天臺的空間是有限的,只有少數(shù)人能占到位置,其他人就沒地方綁自己的繩子了。
占位置的都是自私的,一種是極度自私,單純就是把位置搶了自己用,還有一種稍微好點,想要優(yōu)先晾曬權,自己需要用時先用,不用的時候也不嫌棄別人用。但都不是善茬。
最好的狀態(tài)還是每個人自備繩索,誰用誰掛,或者一棟約定好,誰都可以用,先來后到!
那么,你對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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