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想象,一起準夫妻“訂婚強奸案”會將社會輿情攪成驚濤風浪一鍋粥,連央視、人民日報國家級官媒都參與其中,這就是信息傳播的效應,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一夜之間爆發成網紅事件。而這起“訂婚強奸案”法庭外兩派觀點群體勢力形成的尖銳對立,確實是少見,這也讓人深思,究竟誰是誰非?包括法院的一審二審判決結果到底是公平還是不公平?一直拒絕認罪認錯的當事人席某某及其父母到底是冤還是不冤?凡事都有個是非曲直,理不辯不明,法不說不透。
媒體不怕事大,法院不怕事大,旁觀吃瓜網民不怕事大,當事人席某某的父母也不怕事大,不然不會滿嘴是理將事情捅到網上,捅給媒體,弄到社會輿情的風口浪尖上。那么應該誰怕事大?女方?可拘留關押兩年多的是男方,遭罪的是男方及家人,且事情越鬧越大并不能證明男方家庭就一定有理,站在法律與道德的制高點上,可能嗎?事情越鬧越大誰更丟人現眼?
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男方父母盡管都是非常激動滿嘴是理,大打悲情牌,但卻都是刻意回避法院宣判內容的要害之處。法院宣判席某某對馬某某有強奸行為,包括對馬某某進行人身強行控制、身上的瘀傷,13層樓梯間往14層拖拽,以及席某某承認對馬某某實施強暴的對話錄音等等。席某某的父母對這個中間過程一概避而不談,只是談兩頭掐掉中間,談“前戲”與“事后”。
席某某的父親只強調“前戲”:“我兒子說了,脫外衣是她自己脫的,脫內衣是他們兩個共同脫的,沒有強暴沒有威脅,咋能構成強奸呢?”
席某某的母親只強調“事后”:“處女膜完整,未見新鮮破口”。女方內褲、陰道擦拭物、衛生紙上可疑斑跡中均未檢出人精斑。
法院與席某某父母“各說各的話”,法院說“中間”,席某某父親只講“開頭,脫衣服;席某某母親只講“事后,沒破身沒精斑。這種不在一個頻道的爭辯,猴年馬月也說不到一塊兒去。
本質上說,這起案件不是法律與風土人情民間習俗之爭,而是法律與愚昧偏執的一爭高下,當然其結果也可想而知。
從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來說,一錯再錯一步步深陷入不義之地步,越來越丟人現眼的是男方席家,而不是女方吳家。其禍根是源于席某某與其父母的思維意識的愚昧偏執,一手好牌打個稀爛,怪不得別人,都是自家造成的。
首先,無論是婚內強奸還是訂婚強奸都屬于個人隱私,不宜公開,席家卻大逆其道,折騰得全中國都知道,關司贏也好輸也罷,對于席家來說都是丟人現眼的事,十里八村幾十年抹不去的丑聞。
其二、婚內強奸案最多判三年以下,案例多多,包括緩刑。也就是說,此案“訂婚強奸案”是參照婚內強奸量刑的,法院判決是公允的,并未按普通強奸案辦理。席家父母不懂的是,此情此景,此案翻案的可能性是零。
其三、席某某有錯在先,對女方實施了強暴,席家本應主動認錯,向女方及家人道歉與補償,緩和關系重修與好,完成婚姻大事,女方家也主動給了臺階下,但席家卻漠視放棄了。說明席家這一家人從父母到兒子不明事理,不知好賴,女方不值得嫁到這家,選擇一刀兩斷,將男方訴訟強奸之罪繩之以法,是正確的選擇。
其四、席家父母一直喊冤,一直都認為是女方害慘了他們一家,卻又拿不出任何證據,說明這家人混蛋到了極至,連社區矯正機構都得罪了,不愿接納其緩刑監管。
其五,席家父母愚昧偏執愚蠢頑固透頂,不但一直不向女方認錯,且一直漠視法院一審二審的宣判內容,自說自話,拿不是當理說,拿偏執頑固當成堅強執著。
綜上,席家父母這種愚昧偏執的愚蠢,將準夫妻的矛盾推向了訂婚強奸,將普通案件推向了火爆全國的網紅案件,將荒唐推向了更荒唐。
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光屁股拉磨——轉圈兒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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