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某小區物業貼出通知:為防止樓道長明燈等其他原因,保證樓道照明,更換插卡電表,每家每戶湊齊10元電表費用再充費,充費金額由各戶自行決定。
卻想不到有業主持反對意見,當即用筆在通知的空白處寫上:打12345,告他亂收費。哈哈,看來意見不統一不行!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小區物業張貼的通知。
通知
某某小區居民:
由于樓道內有長明燈等其它原因,為保證樓梯照明的正常使用,更換插卡電表,每家每戶湊齊10元電表費用再充費,充費金額有各單元居民自行決定。
感謝理解與支持!
2025年3月3日
這個通知很簡單,就是要業主們集體湊錢交公共照明公攤電費,電表也要集體湊錢購買。讓人尷尬的是,很快有人在通知上寫上:打12345,告他亂收費。
-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紛紛議論。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留言和看法:
物業把小區樓道全部換上聲光控燈立即解決,可能物業不想投資。
取締小區物業公司服務,業主已經呼吁多年,實際業主就是事情的主體,小區業主和物業就是甲方與乙方的關系,只要業主一致同意更挨物業或自治小區,只要業主委員會協商同意終止合同即可。就像家庭雇傭保姆不用了,結帳走人。
扦卡電表很好,很公平。有人住一樓,從來不走這有照明燈的樓道,而且那一樓的樓道照明燈都壞了很多年了,物業幾年來也沒換上新照明燈,但公攤電費一分不少。不用照明燈卻替別人公攤電費,太沒道理了。好的事情占人便宜者,都是反對的。
小區所有公共用電都是物業的事。
想省錢就別用!怕黑打開手機手電筒。
公共區域的電費該物業出,節電應該是物業份內的事,不關業主的事!
確實是亂收費!物業費包括樓道公共照明,地下車庫照明等在車位服務費中。
從網友們的評論來看,大家對于物業收取這個費用是高度敏感的。這些公共場合的費用分攤,顯然包含在物業費里。而這個通知地發出,不排除是老舊小區的整改。
總之,物業和業主之間的溝通,確實需要有商有量,達到意見統一后才正式發通知比較妥當。單方通知,很容易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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