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一家德克士快餐店
竟然在19天時間內
核銷了459張“滿1000減300”的
“樂品上海”餐飲消費券?
29日下午,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首例政府消費券補貼詐騙案并當庭宣判,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4萬元。
夏某在松江區經營一家連鎖快餐廳,去年的一天,有位顧客到店里用餐時,提出想要核銷“樂品上海”餐飲消費券。“當時我還不知道上海有這個活動,所以拒絕給顧客核銷,然后還被投訴了。”夏某說,她從這位顧客那里得知,消費券可以從“閑魚”網站上購買。
得知上海政府有消費補貼后,夏某便起了“薅羊毛”的心思。她先按照那位顧客的說法,在“閑魚”上購買了一張消費券,果然成功核銷,獲得了補貼。盡管相關部門明確要求,消費券發放及核銷過程中,消費者與商戶均應自覺遵守消費補貼活動規則,不得實施刷單套現、軟件作弊、虛假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但夏某還是大量購買并核銷“滿1000減300”餐飲消費券。
“當時店里的經營壓力很大,我已經兩個月交不起房租了,員工工資也要發不出了。”法庭上,夏某解釋自己的作案動機。
用于偽造流水的轉賬記錄
夏某是如何騙取補貼的?據她供述,她先是聯絡賣家購買消費券,建立聯系后,再通過微信溝通。之后,夏某會先以每張760元左右的價格購買消費券,賣家轉賬給其700元用于偽造流水,并發來二維碼。夏某在店里生成一張超過1000元的訂單后,核銷該二維碼,就能收到300元政府補貼。扣除實際購券成本,每張能獲利240元左右。
從去年11月9日到11月28日,夏某通過這種方式核銷了459張“樂品上海”餐飲消費券,騙取政府補貼13.7萬余元。夏某店里的一位店員向公安機關表示,在這段時間內,沒有一位顧客實際前來使用消費券。松江檢察院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外地一位賣家通過修改IP地址的方式,搶得上海的餐飲消費券,后通過“閑魚”出售給夏某,總計賣了20多張。
夏某在店內生成的虛假訂單
庭審中,夏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在審查起訴階段,夏某退還了全部贓款,并預繳了1萬元罰金。檢察機關認為,夏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夏某的辯護人對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但建議對夏某適用緩刑,并適當減少罰金。辯護人表示,夏某系初犯偶犯,初衷是為了緩解經營危機,沒有指使店員參與核銷。且夏某家庭困難,丈夫剛做完心臟手術,還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即使如此仍愿意借錢退贓并預繳罰金。
經審理,法院當庭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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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閑樂
微信編輯:佳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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