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學校老師、社會各界朋友們: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青春年少,不容忽視。近年來,未成年人騎行電動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頻發,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因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而受到傷害,令人痛心疾首。近期。淶源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經過排查打擊行動,炸街摩托車在街道上已經被管控住,但近期,市面上出現了一種名為電動摩托車的電動二輪車,此類車輛較電動自行車速度更快且安全系數更低,針對此類現象淶源公安交警大隊為守護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杜絕未成年人違規騎行電動摩托車的危險行為,我們向全體家長、學校、社會各界發出如下倡議:
一、家長以身作則,做好家庭監管的“第一責任人”
家長是孩子安全成長的第一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日常生活中,家長需嚴格做到不向未滿18周歲的孩子提供電動摩托車,不讓孩子私自駕駛電動摩托車出行。同時,要以身作則,遵守交通法規,為孩子樹立良好榜樣。通過日常教育,讓孩子深刻認識到騎行電動摩托車的年齡限制和安全風險,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此外,家長應密切關注孩子的出行動向,了解孩子上下學及日常出行的方式和路線,及時發現并糾正孩子的危險騎行行為,為孩子筑牢安全防線。
二、學校強化教育,成為安全意識培養的“主陣地”
學校作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場所,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日常教學體系。通過開展主題班會、交通安全知識講座、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向學生普及電動摩托車騎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著重強調未滿18周歲不得騎行電動摩托車的規定,以及違規騎行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同時,學校要加強與家長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學生出行安全信息反饋機制,及時掌握學生的上下學交通方式,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此外,學校可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讓學生在參與中加深對交通安全的認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三、社會共同參與,構建安全出行的“防護網”
社會各界應共同關注未成年人騎行電動摩托車的安全問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電動摩托車銷售、租賃市場的監管,嚴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電動摩托車。社區、街道等基層組織要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張貼海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提高居民對未成年人騎行電動摩托車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同時,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發現未成年人違規騎行電動摩托車的行為,及時勸阻或向相關部門舉報,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此外,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廣泛宣傳未成年人騎行電動摩托車的安全知識和典型案例,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
四、交警嚴格執法,守護青春安全路
加強路面巡邏,加大管控力度,對未成年人違法騎行行為依法暫扣車輛,約談監護人并錄入違法記錄。
少年強則國強,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乎家庭的幸福美滿,關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讓我們攜手行動起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為他們的成長之路保駕護航,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的藍天下茁壯成長!
淶源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2025年4月20日
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摩托車的危害
1.未滿16歲的孩子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由于心理和生理發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時采取正確處置方式,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2.電動車、摩托車的操控及剎車系統的安全性不穩定,未成年人遇到突發情況時,應對能力和控制能力較弱,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年輕氣盛,在騎行電動車、摩托車時喜歡在路上玩漂移、急速拐彎、比賽超車,做出一些非常危險的動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4.大多數未成年人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規,經常出現超速、超載、逆行、隨意占用機動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等違規行為,造成極大的危險。
5.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騎行電動車、摩托車時往往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不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危險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嚴重后果。
6.部分未成年人騎行電動車、摩托車經常搭載其他同學,或者不好意思拒絕其他同學要求搭乘的請求,導致車身重量增加,在危險時保持車輛平衡和剎車更加困難,增加了危險性。同時,如若因騎車帶人引發交通事故,還會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矛盾糾紛,給彼此家庭帶來傷害。
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駕駛
電動車、摩托車?
1.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摩托車駕照與汽車一樣必須年滿18周歲才能申領。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肯定是屬于無證駕駛。是違法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16周歲以下為無民事能力行為人,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責任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沒有自己的收入來源,一旦過失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幾乎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無法賠償事故損失。
4.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歡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駕駛過程中遇到突發交通狀況,未成年人難以作出正確判斷處置,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同時,摩托車俗稱“肉包鐵”,其安全性能相對較低。不允許未成人駕駛摩托車,也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
交警提示
1.家長不給未滿年齡的孩子購買電動車、摩托車,管理好車輛鑰匙,并教育孩子禁止騎摩托車、電動車。
2.家長駕駛電動車、摩托車接送孩子時,請您和孩子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3.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超員駕駛,不逆向行駛,不闖紅燈。
4.接送孩子時,請在指定場所有序等候,聽從護學崗工作人員的指揮,請勿扎堆擁堵。
5.已滿16周歲需要騎行電動自行車上下學的同學,請做到戴好安全帽、不非法改裝,不飆車翹頭,不要騎車追逐打鬧。
本期編輯:孫佳成
本期審核:張大軍
本期終審:貝衛東
本期簽發:周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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