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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燕博士
一、案件需要進行嚴肅的事前風險研判
類似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我相信大同相關方面肯定進行了事前的風險研判和風險管理,但是具體的內容,我不敢保證是否是更為科學和全面的風險研判。
我受邀參加過幾次影響較大的案件的事前風險研判,其中也有國內年度的重大輿情事件,絕大多數都做得很好,但是我也發現類似案件的風險研判有個很大的問題。
比如,參與研判者幾乎都是公檢法系統的內部人員,這使得這種研判具有思路趨同的特點,僅僅是考慮到法律領域的各種風險,但是對于更多的網絡風險、社會風險則考慮不周,這會成為一種信息繭房,影響了多元思維的碰撞;
比如,更多考慮對于律師的攻守、公民記者和微博大V對于案件的討論和干擾,而對于法律和審判程序之外的風險因素,考慮較少。
但是對于類似涉及到公序良俗事件的敏感案件,反倒最需要考慮社會心理的接受程度和傳播風險,尤其是高度關注案件的相關社會群體,更需要進行重點研判。我擔心類似風險研判可能并沒有作為重點來對待。
案件審判需要依照法律進行,法律是準繩,那么對于社會心理和敏感人群的研判,有什么意義呢?
準確說來,就是在風險研判的基礎上,更加重視案件審理的公信力和說服力,防止某方面出現說服力不足的漏洞,然后被這種社會心理一舉反噬。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負責審理的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就會被淹沒,并殃及整個司法系統的公信力。
二、高度關注本案的是年輕男性群體
高度關注此案的人群,就是高度的利益相關者,案件審判結果會影響他們的群體心理和社會行動。
表面看,關注本案的是社會大眾和眾多網民,但是準確地說,更為關注本案的群體是年輕男性。
年輕女性當然也會關注,但是很難在網絡營造激烈的輿情,因為這個話題她們會羞于談論,而且中國傳統社會的女性是主流社會觀點的被動接受者,案件宣判了,她們往往會接受。本案也激發不起女權主義者或者極端女權主義者的參與。
但是年輕男性不同。在年輕人就業困難、生活感受不太如意的當下,年輕女性還有一個退路,就是大不了放棄打拼,退入婚姻家庭,將結婚成家當做最后的人生避風港。但是年輕男性沒有退路,退無可退,在艱難的生活面前,他們只能硬拼。
而年輕男性還有一個特殊地方,即便是再苦再累,他們也有成家立業、結婚生子的美好夢想。這使得他們面對拼搏的人生,依然希望實現一個“經濟適用”的婚姻。他們也傾向于將婚姻和家庭當做人生成功的階段性成果。
所以,他們對于可以承擔的彩禮、溫柔的不折騰的女性抱有非常大的期待。女權主義者或者極端女權主義者在他們那里激起強烈反感。
高價彩禮本來是他們心目中最后一道通往婚姻的門檻,但是如今突然發現彩禮之后,還有一道法律和人權的“防盜門”,他們就感到耿耿于懷!就如同本案一樣,事情本來已經水到渠成了,卻在最后一米處翻船了,會給群體心理帶來沖擊。
尤其是法律還保護這道防盜門、破門而入要面臨牢獄之災的時候,他們就在情感上很難接受。
所以說,廣大的年輕男性群體是本案的敏感的關注者。
三、案件要反復宣講提高公信力和說服力
此案由于備受關注,在二審肯定是反復討論并且嚴格根據法律而來的。無論是事前還是事后的網絡議論,都屬于網絡輿情和社會輿論,都是高度關注案件的自然后果,這本身也是正常的社會反應。案件審判是依法判決,法律是準繩,而不是根據人情世故和社會反應來定,不應該受輿情輿論和社會因素的干擾,否則那也是枉法。
但是法律審判需要考慮社會后果。考慮對于道德人心的影響。畢竟,法律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旦被網民認為不公正不公平,整個社會就破防了,社會秩序就亂套了,“水下鱷魚”會趁機冒出頭來。再加上上述提到的年輕男性群體的強烈關注,這使得案件的公信力和說服力,尤其重要。
更何況,本案發生在傳統文化的腹地,本地的傳統文化心理和現代法治文明產生沖突,這也是自然的。從網絡爭論來看,網民關注點和法律關注點出現了錯位,網民傾向于從傳統文化心理出發,認為擺了酒席、訂了婚,就是合法的男女關系了,但是法律更關注女性的權利,一旦違背女性意志,那法律就不可能講人情面子,這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明文,沒辦法改變。
只要是嚴格取證,依法宣判,反倒可以在文化心理的碰撞中進行普法、宣傳對于女性權益的保護,這些都是不無裨益的。
問題在于,宣判是一次性的,但是對于案件的解釋、對于社會心理的安撫,卻是需要反復進行。就是說,考慮到本案的敏感性,需要對其進行反復解釋。如果不能在網絡最為關注的時段里反復宣講和解釋,提高公信力和說服力,網絡疑惑會沉淀為懷疑和不信任,可能導致本案再度成為社會沉疴,成為輿情公案,常年成為網絡靶子,反復揭開傷口,持續撕裂社會。
案件宣判后,法庭推出了對于此案的幾點解釋。這個做法是對的,但依然是不夠的。因為按照過往的做法看,主流媒體宣傳過一波之后,就沒有下文了。因為沒有做到反復講、用各種方式講、讓各方人士講,反倒沒有深入人心。央視的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是高收視率的節目,但是也僅僅影響了14億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所以說,重大事件,要反復說、拿擴音喇叭不間斷地說。
近年來一個社會現象,就是某個眾所矚目的案件宣判結果,對于道德人心、公序良俗、社會心理、社會認知等方面的影響,變得更大了,甚至可能引發不穩定、不安定的風險因素,這使得宣判的后果,早已超出法律范疇,而進入輿情領域,成為一個需要高度重視的事件。法律和道德互相影響的關系,變得更為密切而重要。
之所以說法律對于社會層面的影響變大,在于經過數十年網絡平權運動的發展,從輿情的角度分析,人們對于權威、對于法律已經淡化了敬畏之心,而抱以平常心,很容易因為某個案件而引發討論和異議,從而出現抗爭的心理。更在今天中美激烈競爭、個體生活不太如意的時候,社會心理暗流洶涌,非理性、情緒化嚴重,案件宣判引發的不公正、不公平之感,可能引發少數人出現一個極端的反應。
因此,我的建議是,只要法律領域對于此案是認可的,那么就要啟動一個針對網絡輿情的解釋行動,提高宣判的公信力和解釋力,沖淡網絡上各種自媒體、網紅大V的民間解釋和民間猜測。其中不少自媒體本就沖著流量而來,刻意挑撥情緒,營造社會撕裂,并不是為了案件本身的公平正義。需要針對宣判后的網絡輿情進行重點監測和統計,針對重點爭議點和撕裂點,進行答疑釋惑。法官出面并不一定好,需要法律領域的專家和意見領袖。
主流媒體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依然需要具有市場化的調查型媒體和調查記者的出面。今天社會公信力降低,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調查記者幾乎全軍覆沒,網民的信息來源都是多方轉手的二手信息、三手信息,終于成為流言和傳言,公信力早已一路流失,已與謠言大致相仿。在一些事件中,相關單位部門的說法,成為閉路電視、自我循證,說起來邏輯嚴密,但是圍觀者并不相信,因為它本質上是個過濾泡泡。有時候,調查記者捅出一個社會案件,會給社會放血,卻能救命,因為放的是泡泡內的淤血,是放血療法。
當然,如果案件宣判存在瑕疵、存在問題,司法領域也未能形成一個法律認同的共同體,那就會導致后果,就會產生教訓,從而再次成為負面案例,倒逼司法領域的公平公正。犯錯誤不可怕,可怕的一錯再錯。對于類似出錯誤的可能性,要有補救措施,更需要有個考察機制和糾錯機制,來自公檢法內部的以及來自社會的相關機制,等等。
四、本案會留下多少后遺癥?
這也是人們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也是人們的擔憂之處。我的看法是,有一定風險,本案會在一段時間內成為一個網絡話題,一個網絡的梗,但是大概率不會導致事件多發的后遺癥。
所謂多發的后遺癥,就是由于本案的宣判,經常出現類似糾紛或者案件,年輕男女在訂婚儀式或者其它被認為合法的儀式后,頻繁鬧出幺蛾子,從而影響結婚生子的社會傳統。
因為本案具有高度的特殊性。類似事件在生活中較少發生,不像“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行為具有生活的普遍性和多發性,因此大概率不會誘發類似事件的多發。
更何況,此案保護了女性權利,不會激發極端女權主義者的網絡話題。本案沖擊了男權社會,會導致抱怨和吐槽,但是不會激起極端的權利抗爭,因為男權社會依然穩定,只不過會讓男權社會在未來更多關注女性權益。男權社會不斷讓步,女性獲得更多權利,這本來就是社會進步的標志之一。
本案的特殊性還表現在,事件之所以發生,在于男女之間缺乏感情基礎。沒有感情和愛情,男女勉強走到一個沖突性的空間,從而矛盾爆發。男女從認識到結婚,是個漫長的排雷的過程,只有一個階段的感情領域排雷成功了,才能走到下一步,否則早就爆了,走不到訂婚儀式這一步。本案走到訂婚儀式這一步還暴雷,只能說明太特殊了,不具有普遍性。在當下開放民主的社會里,沒有多少人費時費力地走到這一步,還引爆一個大雷。
但是不能排除類似事件的再次出現,因為社會生活如此復雜多變,生活本身的豐富性超過編劇的豐富靈感。關鍵是,再次出現類似案件之后,依然需要依法判決。只要是依法判決了,法律本身就有最大的說服力,是社會道德人心的壓艙石。
一次次的依法辦案,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就會確立了,法律宣判的結果也就會被廣為接受了,反倒會降低網絡輿情爆發的可能性。因為網絡輿情爆發的根源之一,就在于公信力不足。
作者簡介:
燕志華 博士(yandaxia66)
資深媒體人/紫金傳媒智庫研究員/輿情管理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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