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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看《蠻好的人生》一直有個疑問,同樣被邱麗蘇搶了男人,又毀了家庭,為什么薛曉舟媽媽自殺變成植物人,而胡曼黎卻可以活得風生水起?
兩個媽媽結局不同,兩個孩子也是天差地別?
丁達爾,自信、樂觀、開朗,雖然他也是受害者,但卻鼓勵媽媽:我們家哪樣東西不是你買的,你不比他差,自信一點。
冬令營,更是當著眾人面維護媽媽:我媽媽長得漂亮又會賺錢,年輕的時候肯定大把人追。
完了,還不忘幫媽媽拉業務:我媽媽是保險業的銷冠,你們哪天需要買保險一定要找我媽媽。
再來看薛曉舟,任性、清高、自私、自以為是。
婚姻破碎,媽媽受不了打擊,自殺變植物人,薛曉舟一如既往是那個沒長大的孩子。
還差半年就碩士畢業,他卻選擇直接輟學,對,是輟學,不是休學。
理由是回去照顧媽媽,完全不考慮現狀。
媽媽躺在病床上,每天需要護工,需要醫院費,他如果再堅持一下,拿到學位,找個好點的工作,母子倆未來是不是多了份依靠和保障。
父親去世后,他因痛恨父親的背叛,自家房子、公司都不努力去爭取。
女朋友吳雅跟他擠在出租屋內,幫他介紹客戶資源,飯都喂到嘴邊了,他卻不屑地說,不需要歪門邪道。
這樣自視清高、看不清現實的人,被甩,完全在情理之中。
02
同樣的遭遇,兩個家庭,卻活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
為什么呢?
因為,一個陷在“受害者”深淵里,不肯出來。
另一個,我的人生我做主,你雖然傷害了我,但我可以選擇如何去主宰自己的人生。
薛曉舟的媽媽,在發現丈夫背叛后,經常勸兒子:
咱們吃的住的都是你爸爸提供的,說明他還在意我們,你爸他只是被外面的壞女人騙了,他有一天會醒悟的,你再乖一點,哄爸爸開心,他就回來了。
婚姻是對等的,可薛曉舟的媽媽,給人的感覺是卑微的,仿佛拿著碗在乞求:給我一點愛吧?
把自己包裹在“受害者”角色里,就可以不用對糟糕的結果負責,還可以獲得別人的同情和關注。
讓自己始終獲得“我是對的”的好感受,短期看沒什么,但長期來看,卻是毒藥,讓你的生活越來越糟糕,讓自己越來越無力甚至抑郁。
再來看看,胡曼黎的做法,發現丁致遠出軌后,她也嘗試挽回,但發現挽回不了,就徹底放手。
劇中邱麗蘇用10萬買下她的包,羞辱她后,她也不甘示弱,帶著一卡車賀禮,用大喇叭在樓下大喊,讓邱麗蘇無地自容。
她對閨蜜說:我媽去世前告訴我,人活一口氣,再難也得自己撐住,別讓別人看笑話。
這才是女性該有的清醒認知,不論遭遇什么,你都有選擇命運,主宰人生的權利。
03
每個女人都想要主宰自己的命運。
但,這條路何其不易,漫長而且很艱難。
就像薛曉舟的媽媽,當她覺得“當受害者和依附他人是有好處的”,除非她自己同意,否則她不可能一直呆在受害者角色里。
婚姻破碎,是丈夫導致決定的,但選擇自殺這個結果,卻是她自己選擇和同意的。
沉浸在“受害者”角色里,除了可以將人生不如意和失敗,都歸罪于別人,還可以不必承擔自己心靈成長的重責。
如何跳出“受害者”深淵呢?向胡曼黎學習“自我負責”。
面對已經發生無法挽回的事實,停止怪罪,接納所有的發生。
不管是婚姻還是事業,她都是這么做的,先接納,把重心拿回到自己身上。
然后問自己:我能為此做些什么呢?這場危機教會我什么呢?
被行業限制了兩年,雖然她不能直接賣保險,但她手中有資源,可以和別人合作。
這不是轉機嗎?
所以,面對糟糕的事情,可以換個心境,凡事發生必有利于我。
這樣你才能更好、更強大,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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