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律師張萬軍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系教授,兼具學者與律師雙重身份。從業近二十年,他深耕刑事辯護領域,代理案件涵蓋職務犯罪、敲詐勒索、故意殺人、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難刑事案件,以扎實的法學功底和創新的辯護策略著稱,成功推動多起無罪、罪輕判決。
一、學術賦能實務: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
張萬軍律師的獨特優勢在于其深厚的學術背景與司法實踐的緊密結合。作為法學教授,他主持三項國家級社科基金項目,研究領域涉及清代邊疆法律適用、中華法系文化脈絡等。他將刑事法理論融入辯護策略,如在敲詐勒索案中援引“權利行使不可罰”原則,顛覆控方邏輯;在經濟犯罪案中善于運用法秩序統一性原理,推動被告人出罪。
二、經典案例解析:法理化辯護的實踐路徑
(一)敲詐勒索案無罪辯護:權利邊界與刑事出罪
在楊某等三人被控敲詐勒索案中,張萬軍律師抓住案件核心矛盾,指出被告索要100萬元系基于合法拆遷請求權,且煤礦污染事實確鑿。他主張“民事爭議不構成刑事犯罪”,強調手段行為與權利主張的關聯性,最終法院采納辯護意見,認定被告人無非法占有目的,判決無罪。此案凸顯其對司法實踐中“權利行使不可罰”原則的靈活運用。
(二)故意殺人案:證據鏈分析與量刑辯護的雙重突破
在L某故意殺人案中,張萬軍律師通過細致梳理案卷,指出L某預謀殺人、手段殘忍且潛逃24年的情節,主張從嚴懲處。同時,他結合證人證言與訊問筆錄,論證同案犯Y某、R某的教唆責任,推動法院啟動追訴程序。此案展現其在復雜證據中提煉關鍵辯點的能力,以及兼顧刑事指控與民事賠償的綜合策略。
(三)毒品犯罪辯護:程序正義與證據規則的運用
在C某販賣毒品案中,張萬軍律師抓住證據鏈條的薄弱環節,提出C某對毒品交易“不知情”的核心辯點,通過《取保候審申請書》和《不批準逮捕意見書》成功阻擊批捕。此案體現其對刑事訴訟程序的嫻熟掌握,以及“黃金37天”辯護時效性的精準把控。
三、辯護策略的核心:法理、證據與情理的統一
張萬軍律師的辯護風格以“法理為基、證據為本、情理為輔”為特色:
(一)法理突破。在敲詐勒索案中,論證民事權利基礎,否定非法占有目的。
(二)證據為本。在強奸案中,通過交叉比對訊問筆錄與證人證言,揭露控方證據矛盾。
(三)情理融合。注重案件社會影響,如在被告人故意殺妻案中,結合家庭關系的修復、倫理孝道,平衡司法公正與人性化考量。
四、學術貢獻與社會影響
張萬軍律師不僅是實務專家,更致力于法治生態的構建。他擔任包頭市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政法委執法監督員,包頭江蘇商會監事長,推動“法治營商”理念。其將真實案例引入法學課堂,通過模擬庭審培養學生實務能力,實現“課堂即法庭”的教育理念。
結語
張萬軍律師以學者之智、律師之辯、師者之心,在刑事辯護領域開辟出一條獨特的專業化路徑。他的成功案例不僅是個體權利的捍衛,更是司法理性與人文關懷的生動詮釋。未來,隨著其學術研究的深化與實務經驗的積累,張萬軍律師將繼續法律人社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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