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廠B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工作實施方案
為妥善解決吉林市昌邑區造紙廠B區改造項目回遷居民長期未回遷安置問題,經昌邑區政府及吉林市國元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協商確定,由吉林市昌邑區房屋征收經辦中心代表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政府全權負責造紙廠B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各項工作,由吉林市吉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具體執行。
按照吉林市回遷安置有關政策,同時結合該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回遷安置方案如下:
本次回遷安置分為貨幣回購安置與現房安置兩種,回遷居民可自主選擇。
一、貨幣回購安置方案
選擇貨幣回購安置,將參照區政府2017年第四次征收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紀要(昌房征組〔2017〕4號)確定的精神,貨幣回購單價4440元/㎡,此價格由單價3700元/㎡,外加20%上浮獎勵740元/㎡構成。按照協議最終安置面積乘貨幣回購單價計算,給予貨幣回購安置;擴大面積費、公改私費用需全部繳納完畢;臨時安置費在簽訂貨幣回購協議之日起終止發放,已發放的臨時安置費沖抵臨時過渡房租費用。
(二)相關獎勵政策,選擇貨幣回購安置的居民,自安置工作啟動開始30天內簽約完畢,在貨幣安置價格上另行獎勵如下:
1、自安置工作啟動10日內簽約完畢,每平方米獎勵500元;
2、自安置工作啟動20日內簽約完畢,每平方米獎勵300元;
3、自安置工作啟動30日內簽約完畢,每平方米獎勵100元。
超出安置時限無任何獎勵。
二、現房安置方案
此次現房安置地點可選擇港岸鑫城、東方雅居二區兩處現房。我區綜合考慮需安置戶數、現房戶型、區位等因素,對兩處現房安置給予相應優惠及補助政策。
(一)選擇回遷面積小于協議簽訂面積的,不足面積按貨幣回購單價標準予以退還(返);
(二)選擇回遷面積大于簽訂面積的,大于面積在3%(含3%)以內的,按照單價3700元繳納擴大面積費;超出3%的,按照貨幣回購單價標準繳納擴大面積費進行增室安置。
(三)相關獎勵政策如下:
(1)選擇港岸鑫城現房安置的,考慮跨區域安置,獎勵標準如下:
1、54㎡房屋給予8萬元裝修補助;
2、63㎡房屋給予9萬元裝修補助;
3、72㎡房屋給予10萬元裝修補助;
4、81㎡房屋給予12萬元裝修補助;
(2)選擇東方雅居二區現房安置的,考慮房源有限,在房源允許情況下,可選擇增室安置。參照我區熱力公司住宅改造項目異地增室標準,按3800元/㎡標準收取擴大面積費進行增室安置。
說明:此次安置方式,前期征求了項目已簽訂《產權調換協議書》的所有被征收人意見,形成本方案。項目安置工作按照本方案自2025年4月25日起實施,至項目全部回遷安置完畢結束。
昌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5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