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起,關于婚姻財產的"游戲規則"徹底改變!
新出臺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不僅讓買房加名失去"魔法",還給全職主婦、被出軌方都撐起了保護傘。無論是準備結婚的小年輕,還是為孩子買房操碎心的父母,接下來,都要注意這些重大變化!
01、父母給子女買房新規則
房新規明確,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的出資歸屬,以“實際出資”為核心判定標準。
1. 單方父母全款買
如果父母白紙黑字寫明,房子只給自家孩子:房子歸子女獨有
如果父母沒寫贈與協議,但房子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房子仍歸出資方子女,但要給配偶合理補償(參考共同生活年限、帶娃貢獻等)
2. 雙方父母都出了錢,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資
一般這種情況,按各家出資比例分房子,但法院還會看婚姻長短、誰有過錯來調整補償金額。
注:截圖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下同)
02、婚后房本加名不再是"護身符"
現實中,男女雙方在婚前或婚后,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給予另一方,或者為另一方“加名”的情況比較普遍。那么離婚時,該如何分割?可分為兩種情況:
1. 還沒過戶的情況
即使夫妻間約定了要加名,離婚時法院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歸屬,接受房子的一方可能要補償對方,也就是說答應給予方房產了,就不能隨意撤銷該約定。
2. 已經加名的情況
若結婚時間短,而且沒重大過錯(比如家暴出軌),法院可能判房子物歸原主,但會根據婚姻家庭的實際情況,適當補償對方。
但是,如果收房的一方存在欺詐、脅迫嚴重侵害給予方或者其近親屬合法權益、對給予方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情形,給房的一方有權要回房子,且無需支付補償。
03、給孩子的財產不能隨便收回
如果離婚協議里,寫明了給孩子的財產,一旦離婚協議生效,雙方都必須履行。
但,如果財產給到子女以后,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要回財產重新分配。
04、全職主婦身價大漲
很多女性婚后就做了全職太太,沒有收入來源,如果離婚,確實很吃虧,畢竟舊的婚姻法對家務補償通常在5萬元左右。
不過,新規首次承認家務勞動值錢!補償金額不再封頂5萬,而是參考當地收入水平,意味著,全職帶娃做家務的一方離婚時,將能拿到更高補償。
05、出軌財產怎么分?
如果發現配偶給小三送房送車?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不僅可以全部追回,出軌方的這個行為還會被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能少分或分不到錢。
06、直播打賞算“揮霍”
如果你媳婦背著你給主播狂刷禮物?怎么辦?
這種情況,如果刷的禮物金額遠超家庭消費水平,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就可以認定為“揮霍”。
你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就可以請求對對方少分,甚至讓對方凈身出戶,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07、同居分手財產怎么分?
如果同居伴侶有約定,按約定處理;
如果沒有約定的,那么:
各自的錢物歸原主
共同投資或者經營收益,就按出資比例分。
如果是經營收益,就要看實際貢獻(例如男方出錢女方經營,女方可能多分)
另外,小萬給大家提個醒,在同居期間,最好提前就財產分配達成明確的書面協議,以避免日后產生糾紛。
結語:新規既保護為家庭付出的一方,也堵住了靠結婚占便宜的漏洞。
總之,婚姻不是生意,真心才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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