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桂蹲在土埂上,盯著手里泛黃的承包合同,眼神里滿是困惑。1998年,他花3000元從村里包下300多畝荒沙地,想著靠雙手刨出個好日子。誰能料到,27年后的2025年,這片他親手改良的土地,竟成了讓他入獄半年的“天然牧草地”。
剛承包那會,地里全是白花花的沙子,風一吹就迷眼睛,哪有半點牧草的影子?老桂帶著全家起早貪黑,翻土、治沙、種葵花玉米,硬是讓沙地長出了綠油油的莊稼。
2019年,他開墾的土地都快到380畝了,沙地慢慢變成了能打糧食的好地。可兩年前,防沙治沙局的人突然找上門,說這片地是天然牧草地,不讓種了。老桂不服啊,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荒沙地”,咋說變就變了呢?
他想著合同還沒到期,自己又沒做錯啥,繼續種自己的地,還把部分地轉包給了別人。2023年,他收到了《禁止開墾耕種通知書》,可他還是沒停下,覺得自己占理。
沒想到,2023年9月,他被公安傳喚,2024年10月又被逮捕,最后還判了刑、罰了款。村里工作人員也說,當年承包荒地的不止老桂一家,可村里沒人去查土地性質,誰知道會這樣呢?防沙治沙局說,他們是按“國土三調”結果認定的,結果嚴謹得很。
可老桂和村里都覺得,這地當年就是荒沙地,咋就成了牧草地呢?這就好比有人養了多年的狗,突然有人說這是保護動物,要把狗帶走,換誰能樂意?再說了,老桂把沙地改良好了,沒讓沙化更嚴重,反而變好了,咋還成了錯呢?
還有那合同,30年期限還沒到,說不認就不認了,農民的權益該咋保障呢?其實,像老桂這樣的情況,村里還有好幾戶,都是因為土地性質變了犯了難。磴口縣之前也判過類似的案子,有人因為開墾草原種地,同樣被判刑罰款。
這就讓人想不明白了,土地性質變更這么大的事,咋就不能提前跟農民說清楚呢?
農民靠地吃飯,認知有限,突然說地不能種了,還犯法,誰能一下子接受?
政府部門是不是該多做點工作,把政策講透,而不是直接冷冰冰地執法呢?老桂出獄了,可他心里的結還沒解開,村里其他農戶心里也直打鼓。
這土地性質認定,到底該聽當年的合同,還是現在的調查結果呢?
要是當年村里知道是牧草地,還會把地包給老桂嗎?
老桂又怎會白忙活27年?
這里面的是非曲直,可不是簡單判個刑罰個款就能說清楚的。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政策的變化不能讓農民寒了心。當年的荒沙地變成如今的“牧草地”,中間的變化過程是不是該好好查一查?
老桂的遭遇,給所有靠地吃飯的人提了個醒,土地性質的事,馬虎不得。但咱也得想想,農民開荒治沙的辛苦,是不是也該被看見、被尊重?
法治社會講規矩,可也得有溫情,不能讓老實種地的人吃大虧。這事兒到底誰對誰錯,或許該讓更多人來評評理,給出個公道說法。
土地上的每一滴汗水都不該被辜負,政策和法律的天平,得穩穩地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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