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釵三人姻緣糾纏,結果是“黛死釵嫁、寶玉出家”落得“終身誤”結局,三人一生盡毀,未免讓人痛惜。
于是就有一個觀點,與其以悲劇收場,為什么不以薛寶釵為妻,林黛玉為妾,同嫁賈寶玉呢?或者反過來以林黛玉為妻,薛寶釵為妾,不也一雙倆好么?這是一個經常會見到的話題,但顯然過于理想化了,皆因這個說法從本質上就不成立。
林黛玉和薛寶釵雖然都與賈寶玉有姻緣之情,但不表示能夠二女同嫁。雙方在身份地位上基本相似,既不可能委屈同嫁給賈寶玉,也無法分出主次,關鍵是不可能有人荒唐做主,如此成就姻緣。
賈寶玉只是榮國府的第四代準繼承人,并沒資格娶兩個大家閨秀享齊人之福。那時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妻妾地位天差地別。誰來做主迎娶釵黛?
賈母、賈政、王夫人和薛姨媽都做不出這等荒唐事。真要不顧一切施行了,反而成了一樁京城笑柄,不但不能光耀門楣,也會遺笑后代,遭人詬病。
林黛玉祖父是四代林侯,外祖父是二代榮國公,父親是探花,欽點的巡鹽御史。這份履歷讓她只可能找個門當戶對的郎君作原配正室,如何能夠為人作妾?
薛寶釵雖是商賈出身,祖輩沒有林黛玉顯赫,但薛家位列四大家族之一,是朝廷核心的幾個大勢力的核心成員,可與一般皇商或者商賈完全不同?書中講到薛家是書香繼世之家,也與林黛玉一樣是出身書香門第的千金小姐,也是絕不可能給人作妾的。
別說是賈寶玉,就算真正的公子王孫只怕也沒資格同時娶兩個。想要雙姝同嫁,起碼也要是個王爵以上才可能不辱沒了佳人。
古代婚嫁是大事,也是雙方家族的體面,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利益,絕不是隨心所欲,各自愿意就行的。
林黛玉不會愿意給人作妾,薛寶釵也是丟不起這個人。關鍵是雙方的家長,也不可能同意委屈了自己,這個問題也就不可能實現。
有人可能會說,賈元春是賢德妃,她要下旨賜婚不就行了?這也是想當然。賈元春哪怕是賢德妃,那也是賈府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哪里能夠隨便干涉賈府的事?
從賈元春的表現來看,明顯能看出她受母親王夫人的影響,更支持金玉良姻。這從第二十八回端午節賜節禮,薛寶釵與賈寶玉的一樣就能看出來。
但這也是賈元春能夠隱晦表達的極限,不可能真下一道貴妃旨意,做主讓賈寶玉娶薛寶釵。畢竟關乎了貴妃的地位和體面,這種插手娘家的事,也是非常犯皇家忌諱的。賜婚這件事都不可能,又奢談“二女同嫁”這種荒唐事了。
不過,從書中的蛛絲馬跡來看,尤其是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的伏筆,賈政當天重點點評了瀟湘館、稻香村和蘅蕪苑,以及怡紅院四處。前面三處后來住進去了林黛玉、李紈和薛寶釵,這個系列似乎表明了林黛玉與賈寶玉都有過婚姻之實。
再通過香菱與馮淵有三日婚約為寶黛姻緣作讖,以及“張金哥退婚案”被強制退婚的影射來看,林黛玉與賈寶玉確實有過短暫婚約,只是后來被迫解除了。這與賈母支持寶黛姻緣的立場,以及她具有主婚的決定權也能夠支持。
而第五十八回“杏子陰假鳳泣虛凰”故事,也暗示“黛死釵嫁”,薛寶釵是被作為續弦嫁給賈寶玉的事實。
通過以上線索就能夠知道,林黛玉和薛寶釵都曾是賈寶玉的“妻子”,只是林黛玉被解除了婚約之后,與賈探春被皇帝賜婚二女同嫁去了海外異國,很快客死異鄉。而賈寶玉雖以續弦之禮娶了薛寶釵,最終也離家出家而去。
寶黛釵三人的姻緣故事,明顯借鑒了《孔雀東南飛》《釵頭鳳》和《梁?!返鹊涔实脑O定,倒也毋庸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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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文找線索,還原最真實的《紅樓夢》。
?以上觀點根據《紅樓夢》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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