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人民法院
預拘留公告
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切實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定,本院決定對有規避執行、抗拒執行或拒不申報、虛假申報及無正當理由逾期申報財產等行為的被執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的精神,對以下違反執行相關法律規定的被執行人發布預拘留公告,正告預拘留被執行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本院將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歡迎社會各界舉報監督,舉報電話:0595-23260110。
安溪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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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來源: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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