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了不起。
這場景,哪個打工人沒經歷過?
你中了幾招?
周末晚上9點多,領導突然微信轟炸:
“小張,客戶說方案數據有問題,趕緊把第3部分的圖表改改,10點前發我!”
小張回了句“我在老家沒電腦”。
領導立馬甩來一句:“手機熱點連一下,WPS也能改,客戶是大單子啊!”
好家伙,道德綁架+工作壓力,逼得人沒法說不。
勞動節假期第二天,小王正在三亞看海,領導電話打來:
“供應商送了20箱物料,行政部放假沒人,你住得近先去公司收下貨吧?就半小時!”;
小王無奈說“我在三亞”;
領導輕描淡寫:
“那你聯系快遞把鑰匙放物業,讓保安搬進去。”
這操作,硬是把假期變成了“遠程監工”。
這些事兒,乍看是“舉手之勞”,但細想全是套路。
問題是,干完了,工資條上啥也沒有!
隱形加班
為啥叫“隱形加班”?
因為它不像996那樣明目張膽,而是披著“靈活辦公”的外衣,悄無聲息偷走你的休息時間。
數字化辦公普及后,微信、釘釘成了領導的“加班神器”。
下班后改個文件、周末寫個匯報、節假日回個客戶需求,這些活兒都不在公司,卻實實在在是勞動。
關鍵是是,公司往往并不認賬。
領導一句“沒審批不算加班”,就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
可現實是,哪個打工人敢每次加班都先跑去寫申請?半夜微信一發,你不回試試?不回可能就是“態度問題”,回了,時間精力白搭。
這“隱形加班”,看著無害,實則傷人。
放假回微信算不算加班?
說到這兒,得提提武漢的李女士,她用一場官司給所有打工人出了一口氣。
2021年,李女士入職某公司,平時沒少被領導“隱形加班”。
周末、節假日、下班后,領導微信不斷:一會兒回復工作指令,一會兒改方案。她都按要求干了,可公司從沒提加班費。
2023年,李女士因公司業務調整協商離職,提出12萬加班費,公司死活不認,說“沒審批不算加班”。
李女士不服,把公司告上法庭,拿出微信聊天記錄、任務統計表等證據,證明自己休息時間干了不少活兒。
法院一看,證據確鑿,認定這些超出“簡單溝通”的工作得算加班。
最終,公司被判賠9萬加班費,二審還維持原判!
這案子牛在哪兒?
法院明確說了:現在工作場所不局限于公司,家里回微信、改文件也是勞動。
而且,勞動者不用每次都申請加班,只要有證據證明干了活兒,就得認。
這判決,真是給打工人開了個好頭!
作為一個在職場混了多年的“老司機”,我有幾句掏心窩子的話想跟大家嘮嘮,幫你少踩“隱形加班”的坑。
第一,留證據,別吃啞巴虧。
李女士贏官司,全靠微信記錄和任務統計表。以后領導半夜發活兒,別光埋頭干,記得截圖聊天記錄,保存文件修改時間,郵件往來也備份好。
第二,學會說“不”,別被道德綁架。
領導愛用“客戶急單”“團隊需要”壓人,但休息是你的合法權利。像小陳被叫回公司,領導一句“公司需要你”,就讓人不好意思拒絕。
可你想想,公司需要你咋不先給加班費?下次可以禮貌但堅定地回:“領導,我現在不在工作狀態,明天上班優先處理。”語氣軟,態度硬,領導也不好強逼。
第三,主動談條件,別干白工。
實在躲不過加班,記得提調休或加班費。比如被許“三倍補貼”,別光點頭,趕緊把承諾落實到郵件或文字記錄。萬一公司事后不認,你也有憑據。
咱們不求啥996福報,但每個人的時間,都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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