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法院對蘋果與Optis公司專利糾紛案的裁決引發全球科技行業震動。英格蘭和威爾士上訴法院裁定蘋果需向Optis支付超過7億美元(約合50.88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這一金額遠高于2023年高等法院最初判決的5643萬美元。此案不僅創下英國專利損害賠償金額的新高,更對全球科技企業的專利戰略與合規管理提出了嚴峻拷問。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蘋果是否違反了其在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條款下許可專利的義務。Optis作為持有4G標準必要專利(SEP)但不從事產品生產的"非執業實體"(NPE),主張蘋果未經授權使用其專利技術,而蘋果則認為Optis的許可費要求過高,不符合FRAND原則。法院最終支持了Optis的主張,判決蘋果支付5.02億美元基礎賠償及超過2億美元利息,總額突破7億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賠償計算采用了"一次性支付14年許可費"的模式,覆蓋2013年至2027年期間iPhone和iPad對4G專利的使用。這種長期追溯性賠償的計算方式,打破了傳統專利糾紛中按年計費的慣例,大幅提高了侵權成本。
此案對科技行業至少發出三重警示:
?標準必要專利的合規成本被重新定義?。7億美元的賠償金額不僅創下英國司法史上的紀錄,更預示著未來標準必要專利糾紛可能面臨指數級增長的賠償風險。企業不能再以“先使用后談判”的策略對待SEP許可,必須前置專利合規評估。
?NPE的訴訟威脅不容忽視?。Optis作為“不生產產品,但持有并許可知識產權”的實體,其商業模式完全依賴專利訴訟獲利。這類NPE在全球范圍內日益活躍,科技企業需要建立專門的防御機制。
?國際市場專利策略需差異化?。蘋果曾表示不利裁決可能構成退出英國市場的理由,雖然后來撤回這一立場,但反映出專利環境對企業全球布局的重大影響。不同司法轄區的專利保護力度存在顯著差異,企業需制定區域化專利策略。
小知有話說:蘋果Optis案標志著全球專利保護進入新階段,7億美元的賠償單既是對過往侵權行為的清算,更是對未來行業秩序的警示。對科技企業而言,唯有構建更為主動、系統的專利管理體系,才能在日益嚴峻的專利環境中行穩致遠。
來源:IT之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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