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減少因酒駕引發(fā)的道路交通事故,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在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科學設置檢查卡點,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酒駕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心存僥幸
醉駕逆行瞬間落網
5月2日20時20分許,交警哈西大隊警力在中興街與和興七道街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黑AU739*號車輛逆向行駛。上前查看后,駕駛人朱某身上散發(fā)著明顯酒氣。經詢問,朱某表示喝酒后叫代駕將車開回家附近,代駕走后打算想換個路段停車,自認為這樣不屬于酒駕。然而,經酒精檢測,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2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朱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將承擔嚴厲的刑事責任。
頂風作案
多次酒駕難逃法網
3日1時許,交警哈西大隊民警于浩洋、高緯等人在和興路文興街設卡查處酒駕。當黑A909V*號車輛行駛至檢查點突然減速,民警迅速將其截停。車內濃烈的酒氣引起民警警覺,在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駕駛人趙某拒不配合,后經抽血檢驗,其血液內酒精數值高達2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進一步核查發(fā)現(xiàn),趙某此前分別在 2016年4月、2024年5月因酒駕被處罰,此次已是第三次酒駕,且駕駛證處于吊銷狀態(tài),將面臨更為嚴厲的刑事處罰。
忽視風險
“隔夜酒”也觸紅線
5月4日清晨,交警太平大隊二中隊在水泥路開展打擊酒駕行動。6時45分許,黑A88VR*號白色轎車駛入檢查區(qū),駕駛人經吹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 47ml/100ml,涉嫌飲酒駕駛。經詢問得知,駕駛人是3日晚上與朋友飲酒,卻不知隔了一夜仍屬于酒駕。駕駛人將面臨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一次性記滿12分的處罰。
圖片由交警部門提供
- 龍頭新聞·生活報記者:何興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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