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藥監局
近日,安徽藥監局發布了行政處罰書,安徽見琛藥業有限公司因未經批準變更生產地址,被處罰60萬。
行政相對人名稱:安徽見琛藥業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皖藥監藥處罰〔2024〕2-103號
違法行為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
違法事實
1.2024年11月29日,我局組織的檢查組對該企業進行常規檢查,現場發現位于廠區內的備用庫(非認證車間,3號樓)存在問題:廠區南側廠房是非認證車間?,F場地面塑料布上放有兩個品種:
①黑順片(批號:241003,包裝規格:20Kg/袋)為2024年11月21日重慶古裕經醫藥有限公司購進100Kg,購進價格55元/Kg,貨值金額8820.00元。因為客戶要求的規格與公司生產的不相符做換貨處理,2024年11月25日重慶古裕經醫藥有限公司退回,該公司在備用庫重新進行包裝,并重新打印了標簽;貨值金額3025.00元;
②清半夏(批號:240701,包裝規格50Kg/袋)為2024年9月25日銷售510Kg,銷售價格75.00元/Kg,貨值金額38250.00元,洛陽順勢藥業2024年10月20日退貨產品110kg,因為成品庫的改造,影響包裝車間,所以臨時在備用庫房進行處理、包裝,貨值金額8250.00元,貨值金額共11275.00元。
③上述兩個產品,因為成品庫的改造,影響包裝車間,臨時在備用庫房進行處理、包裝。備用庫房是該公司臨時啟用的,沒有備案。上述生產包裝行為屬于在未經批準的生產地址進行生產。
2.經查:
①企業負責人劉皊芝承認本人小學學歷,不參與日常管理。查詢安徽智慧監管平臺,2024年4月29日企業提交企業負責人變更申請,上傳了申請書及承諾書,現場詢問變更材料為質量負責人上報,企業負責人劉皊芝自述僅上過小學二年級,查看劉皊芝人員檔案僅有身份證復印件及健康檢查表,無學歷證書及培訓記錄。
②2024年12月2日開具《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場所/設施/財務清單》(文書編號:〔2024〕1129號)的33個品種中的法半夏、姜半夏、清半夏、半夏、天南星、制天南星、草烏、黑順片、生附片都是公司生產的產品,生產時是大包裝,只有大包裝記錄,也沒有打印標簽。然后再按客戶要求進行分包裝,沒有分裝記錄。
上述情形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四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本規范,堅持誠實守信,禁止任何虛假、欺騙行為。第一百五十九條:與本規范有關的每項活動均應當有記錄,以保證產品生產、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等活動可以追溯。記錄應當留有填寫數據的足夠空格。記錄應當及時填寫,內容真實,字跡清晰、易讀,不易擦除。之規定。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一百一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二十六條
處罰類別: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名稱:安徽見琛藥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變更生產地址案
處罰內容
警告;
沒收在非批準車間生產的黑順片(批號:241003)數量:55Kg和清半夏(240701)數量:110Kg,給予貨值金額壹萬壹仟貳佰柒拾伍元整(11275.00元)6.0倍(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罰款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合計陸拾壹萬壹仟貳佰柒拾伍元整(611275.00元)。
罰款金額(萬元):60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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