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通報稱,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自主驗收中弄虛作假,各被罰20萬元。
驗收工作組人員信息不實、出具虛假監測報告
根據通報,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7日、1月20日、1月21日、1月22日、3月19日、3月20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塑膠電子產品、模具、五金生產等,建設項目已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并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設有注塑、破碎、混料、組裝等工序及相關生產設備,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已進行自主驗收并投入生產使用。
經調查發現,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自主驗收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驗收工作組人員信息不實、《監測報告》(報告編號:YQH240617099))為虛假的監測報告。此外,其建設項目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允許設置50臺注塑機,《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2024年8月)(2024年11月)中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記載“本項目分期驗收,一期驗收25臺注塑機”,但驗收范圍記載“環評申報設備均已安裝到位,本次驗收為整廠驗收?!?/p>
同時,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驗收生產設備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允許設置的生產設備數量少,且原輔材料使用量相對應減少,但水電能耗以及污染物非甲烷總烴(《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表述為VOCs)排放量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數據一致。
通報稱,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和2024年11月兩次驗收報告均存在基礎資料數據不實等情況,屬于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自主驗收中弄虛作假。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附件1《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以及《東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
據了解,《東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規定,當事人適用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的,按擬罰款金額的50%降低處罰,降低后的罰款金額低于法定最低罰款金額的,按法定最低罰款金額處罰。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今年4月27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刊登了《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在該《聲明書》中,東莞市零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已全力整改,今年3月10日-11日已重新進行驗收監測;3月17日成立驗收小組,召開驗收會議,完成自主驗收工作。
兩次驗收報告均存在數據不實等情況
無獨有偶。同一天,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還通報稱,2025年1月8日、1月13日、1月15日、1月20日、1月22 日、2月17日和3月20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TYPE-C連接器加工生產,建設項目已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并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設有注塑、印錫膏貼片、回流焊等工序及相關生產設備,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已進行自主驗收并已投入生產使用。
經調查后發現,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自主驗收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驗收工作組人員信息不實;《監測報告》(報告編號:YQH240619101)為虛假的監測報告;建設項目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允許設置立式注塑機4臺、臥式注塑機12臺、貼片機1臺等生產設備,但驗收時現場實際設置立式注塑機2臺、臥式注塑機9臺、貼片機2臺等生產設備,而《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2024年8月)(2024年11月)中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記載“本項目生產設備新增一臺貼片機?!彬炇辗秶涊d“環評申報設備均已經安裝到位,本次驗收為整廠驗收?!?/p>
通報稱,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和2024年11月兩次驗收報告均存在基礎資料數據不實等情況,屬于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自主驗收中弄虛作假。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附件1《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以及《東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
天眼查顯示,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從事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75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300萬人民幣。
公司整改情況如何?5月7日,南都記者多次撥打東莞市釔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眼查顯示的電話,但都未能接通。
采寫:南都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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