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字,《現代漢語詞典》里標注了兩個讀音——“hǎo”和“ hào”,列舉了17個“義項”——前一讀音15個;后一讀音兩個。
簡單地說,人們說到“好”,最常用的就是“美好”之“好”,“好壞”之“好”,還有就是“愛好”之“好”。
甲骨文里已經有“好”字,然而卻無上述這些字義。
殷商卜辭里,“好”字出現數百次,但皆與“婦”連用,即“婦好”。
特別是1977年殷墟婦好墓發現后,“婦好”更引起了相關學者們的特別關注,研究也進入了實質性深入階段。
(載有“婦好”的甲骨卜辭)
有影響的重要研究成果如下——
王宇信、張永山、楊升南的《試論殷墟五號墓的婦好》,主要探討了武丁時期婦好的活動及相關問題。
李學勤的《論“婦好”墓的年代及有關問題》,推定婦好墓的年代為武丁晚年至祖庚時期。
嚴一萍的《婦好列傳》,研究了婦好的一系列活動。
張政烺的《婦好略說》,認為“婦好”之“好”,從女、子聲,甲骨卜辭中的“婦子”亦為“婦好”。還認為“婦好”在卜辭一期、四期分別出現,非指一人,異代同名屬當時的一種社會現象,即不只武丁時期一個婦好,婦好是高祖廟、大宗、中宗和禰廟掌祭祀的女官。“婦好”稱謂,與《周禮·春官·宗伯》的“世婦”相合。
隨后,張先生又發表《婦好略說補記》,進一步論證“婦好”是“世婦”和官名,殷王世代皆有“婦好”,武丁配偶“婦好”只是其中之一。
(甲骨文“好”字)
關于甲骨文“好”字,曹定云的《“婦好”乃“子方”之女》一文,做了集中探討。
他總結了婦好墓發掘之前再到發掘之后的三種意見——第一種,“婦好”之“好”,是其“姓”,丁山、唐蘭、張亞初持此說;第二種,“好”為氏族“名”,裘錫圭持此說;第三種,“婦好”之“好”,是其“名”,李學勤持此說。
他在文中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認為,“子”是“婦好”所在母國國號,“子方”稱“子伯”,是殷代的一個“方國”,“子方”將女子送至宮中并任稱為“婦”的官職,故被送去的女子即稱“婦子”或“婦好”。總之,“婦好”應為“子方”之女。
曹之觀點,被學界更廣泛接受。
(載有“婦妌”的甲骨卜辭)
殷墟甲骨卜辭中,有250多條有關“婦好”的卜辭,除此還有不少可根據辭義判定其占卜內容、事項與“婦好”緊密相關的辭例——可知,此“婦好”是商王武丁之妻,生稱“婦好”,死后廟號為“辛”,祖庚、祖甲稱其為“母辛”(見《合集》23116),乙辛周祭卜辭中稱為“妣辛”。
這之后,又有學者對甲骨卜辭中的“婦”之“官職說”提出了質疑——認為,“婦是子輩男性的配偶。《爾雅·釋親》:‘子之妻曰婦。’”并以商周金文為證,“‘婦’是相對‘姑公’的稱謂”——“殷王諸婦如武丁之配婦好、婦妌,皆相對于武丁之母而稱”。
此說很有道理。《谷梁傳·宣公元年》記載,及《詩·大雅·氓》鄭玄《注》亦可為商周傳承之證。
(甲骨文“井”字)
說回到“好”。
“好”字本義,在甲骨文里,如果沒有新考據新解讀的話,即可認為是“進到王廷的子方女子”。
同理,“婦妌”之“妌”,是“進到王廷的井方女子”。而且,“婦好”“婦妌”她倆都成了商王武丁母親的兒媳婦,因而稱“婦”。
那么,“進到王廷的子方女子”,怎么又有了“美好”之“好”、“好壞”之“好”、“愛好”之“好”,以致“擴展”到現代漢語里的17個義項?
段玉裁《說文注》提供了一個思路。
他在《說文》“好,媄也”之下注:“各本作‘美也’,今正。與上文媄為轉注也。好,本謂女子。引申為凡美之稱、凡物之好惡;引申為人情之好惡。本無二音,而俗強別其音。”
《說文》“女部”于“好”字之前有“媄”字,解曰:“色好也。從女,美聲。”
段氏說,《說文》不少版本中,“好”字解作“美也”,他認為錯了,所以予以改正。改正的理由,是“好”本為前面“媄”字的“轉注”。
許慎關于漢字的“六書說”中,有“轉注”一種。
其云:“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建類一首”,即因“部首”相同而歸入一部。“好”和“媄”,皆以“女”為“部首”,所以盡歸“女部”。
“同意相受”,用段氏的話講,是“謂無慮諸字意恉略同,義可互受相灌注而歸于一首”。
他說:“轉注猶言互訓也。注者,灌也。數字展轉,互相為訓,如諸水相為灌注,交輸互受也。轉注者,所以用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四種文字者也,數字同義,則用此字可,用彼字亦可。”
段氏認為,《說文》對“好”字解釋,即是通過與“媄”字互訓,將“媄”字之義“轉注”給了“好”字。
盡管許慎、段氏均無緣見到甲骨文,但上述解讀,的確高明——這就使原來本義為“進到王廷的子方女子”的“好”字,有了“媄”之“色好也”之義——亦即“好,本謂女子。引申為凡美之稱、凡物之好惡;引申為人情之好惡。”
許慎認為,“轉注”,使具有相同“形符”的字,其義可以“互訓”“互注”,于是“受注字”在其本義之外又有了新的字義,因而終使早期文字的一字一義發生了根本改變。所以,“轉注”也是造字之法。
這是完全站得住腳的理論。是文字的巨大進步。
“好,媄也”,是“轉注”,怎么又有“假借”的事呢?
許慎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令長是也”的舉例,其實并不恰當,這里暫且不論。
最直接的例證,是語言中用在形容詞、動詞,甚至數量詞之前的“副詞”和“代詞”,包括“語氣詞”,都屬“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之列。
比如,現在說的“好多”“好久”“好冷”“好看”“好在”等等等等。
“轉注”,通過“互訓”,使一字一義增加了新義;而“假借”,則通過引申或“依聲託事”創造了更為廣泛得多的新詞——許慎說得對,“假借”也是造字之法。
上古先民造字,最早,一定是運用“象形”“指事”等方法先造出來的名詞;然后,主要用“會意”方法造出來動詞。
僅此還不夠,若要記錄豐富的語言,表達準確的思想、情感,就一定需要足夠的虛詞——“假借”,便承擔著用以聯絡名詞、動詞,加強形容詞等等新詞匯的創造任務。
利用“假借”創造這樣的新詞,通過“表意”方法是極難的,但又并非只有“形聲”的方式才可實現。
由此來說,“假借”方法,必在形聲造字之前。
所以,鄭眾的“六書說”,將“假借”列于“諧聲(形聲)”之前,是極有道理的。
關于三種“六書說”,曾寫過小文,有興趣的朋友,歡迎搜出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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